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预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集体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
5、电线电路老化、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
三是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四是自查自纠,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五是组织了2个检查组,抽调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了全县168所中小学、幼儿园(含村小)。
通过检查,共发现堵塞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47处。
各中小学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打紧开支,及时进行了整改,保证了消防安全。
四、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为了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
教育局及中小学、幼儿园都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预案》、《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报告制》、《消防安全管理奖惩方案》等制度,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逐步建立起了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拟定了整改措施,排除了火灾隐患,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
保证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工作深度,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为保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