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要特别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同学间的校外欺凌。
对校园欺凌事件,各校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要完善制度和预案。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要强化督查和考核。
20xx年9月,省教育厅将结合开学情况巡视,对各市、县(市、区)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省级抽查。
抽查结果将纳入“平安浙江”与“省教育科学和谐考核”内容,在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