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园地处山区,虽然近几年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大部分的家庭已经走向富裕,但仍有一部分家庭或因病或因意外等原因,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他们的子女在学习之余还要为上学的费用担忧,在学习、生活、心理上都面临巨大的压力。
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对他们进行经济上资助、心理上扶持、培养他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生活、学习的困难并最终顺利完成学业,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因此,我园非常重视对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我园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每学期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为我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调查摸底,确立工作目标
首先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小组》、《班级平困生评定小组》等,为使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我园每个学期初都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调查摸底。
一是通过班主任在班级中采用调查、询问、访谈等形式,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摸底;二是通过组织学生填报《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申报表》进行摸底。
同时,将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输入微机,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档案,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并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家访,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资助目标、措施和办法,让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有书念,有学上。
三、资金与精神双向资助
通过政府的补贴,通过以上途径,本学年,我园共有14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资助金达到16800元。
除了对困难家庭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外,我园还组织教师开展了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活动。
安排了班主任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经常找他们谈心,随时了解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的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回顾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像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等问题,没有及时做好受助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努力开创学生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资助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篇6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对本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制定方案,研究对策
根据上级要求,中心校办公室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各幼儿园园长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三、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
各个幼儿园张贴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还利用家长会、板报、文艺演出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
四、调查摸清各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
各幼儿园先调查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五、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一)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
1.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幼儿园教师、村委(社区)干部、家长代表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
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到中心校财政专户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2013年秋季学期甘棠镇中心学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62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44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68400元;2014年春季学期甘棠镇中心学校各幼儿园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74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56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73200元。
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全部转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没有截留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