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工作组织管理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了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7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每月在电子屏幕上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信息。设有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门诊就医管理
门诊就诊时需提交医保证、医保卡,证、卡与本人不符者不予办理刷卡业务。严禁为非医保定点机构代刷卡,一经发现予以停岗处理。处方上加盖医保专用章,辅助检查单、治疗单加盖医保专用章,处方合格率98%。严格监管外配处方,并做好登记。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执行相关规定,填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单》,经主管院长和医保科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住院管理
接诊医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配合住院处、护理部、医保科严格核查患者身份,做到人与医保证、卡相符,并留存证卡在医保科,以备随时复核和接受医保局抽查。认真甄别出外伤、工伤等医保不予支付人员3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没有发生冒名顶替和挂床现象。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保患者转院由科室申请,经专家会诊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医保科盖章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
CT、彩超等大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自费费用,经审批后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转院执行科室、全院会诊和主管院长把关,医保科最后核实、登记盖章程序。
四、药品管理及合理收费
按照20xx年新出台的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时更新了药品信息,补充了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我院药品品种总计为461种,其中医保品种368种,基本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需求。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杜绝未达到出院标准让患者出院以降低平均住院费的行为。
住院病历甲级率97%以上。
五、门诊慢性病管理
今年为38名慢性病申请者进行了体检,严格按照慢性病认定标准,初步认定合格33人。慢性病手册仅允许开具慢性病规定范围内的用药和检查治疗项目,超出范围的诊治,由患者同意并签字,自费支付,并严禁纳入或变相纳入慢性病规定范围内。及时书写慢性病处方及治疗记录,用药准确杜绝超剂量及无适应症使用,处方工整无漏项,病史、治疗记录完整连续。
六、财务及计算机管理
按要求每天做好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按月、季度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医保科与药剂科、财务科、医务科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医保收费单独账目管理,账目清晰。
计算机信息录入经保局系统专业培训后上岗,信息录入、传输准确、及时,录入信息与医嘱及医保支付条目相符,无隔日冲账和对价变通录入。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七、基金管理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无挂床、冒名顶替就医、住院、转院、开具虚假医疗费用票据和虚假医学证明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或将非医疗保险支付条目按医保支付条目录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医保科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单独立账。一年来没有违规、违纪、错帐现象发生。
八、工作中的不足
1、辅助检查单、治疗单、住院病历没有如实填具医保证号;
2、外配处方没有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并加以登记备案;以上是我院20XX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不足之处请医保局领导批评指正。今后我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为今后的`医保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医院违规收费整改报告5
今年4月29日以来,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传达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与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并邀请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工作推进会,真正形成基金监管合力,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局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工作推进会以及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两机构一账户”单位认真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市局下发的《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
(一)动员部署,充分准备
1、多轮次召开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共体牵头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2、及时准确传达省、市局文件精神,让医疗机构认识到,必须要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认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市局给予的一次整顿规范的的良机;认识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3、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和工作人员也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医药机构和人员的医保基金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