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库房是否存在混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液化气瓶是否超出使用年限,减压阀是否坏损、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等。
其次,对冷碛镇、泸桥镇串串店、火锅店进行抽查,主要询问查看瓶装液化气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燃气质量问题,有无大量库存瓶装液化气,燃气企业、经销商是否入店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
在此次检查工作中提出:企业负责人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消防应急演练,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定期深入燃气用户家中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强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宣传。
专项检查出动人员15人次,车辆4辆。
三、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燃气企业、经销商安全意识有了提高,但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一是冷碛经销商库房存在重瓶与空瓶混装现象,库房较乱;二是未设置进出库清单,存货出货源不详,账目不清;三是经销商配送车辆未按照危化学品运输规范要求,配送车辆车辆标识标牌缺失;四是个别气瓶检验标识日期已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五是后山经销商将燃气重瓶置于三轮车上,在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对燃气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刻进行整改,截止日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经销商按照此次整治要求,对县城区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并发放《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使用公约》宣传资料600份,发现隐患17家,整改17家;签订燃气用气户责任书600份;二是冷碛镇经销商对经销区域内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并发放《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使用公约》宣传资料218份;签订燃气用气户责任书218份,发现隐患9家。
整改9家;三是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达到预期目的,收到良好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将进一步加强我县瓶装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促进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公司、经销商的安全意识,强化排查、巡查力度,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燃气安全自查报告6
根据《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通知要求,为更好地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学校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二、排查工作情况
1、排查小组对学校小食堂液化气钢瓶、燃气管线、消防器材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制定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对食堂用餐人员进行了安全用气用电及防火灭火的培训。
3、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积极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精心组织排查工作下,学校已把燃气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学校全体师生及员工始终把安全摆在第一位,确保无任何燃气安全事件人。
学校燃气安全自查报告7
根据沂水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为加强我校食堂燃气、燃油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学校20xx年10月26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对不符合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以确保食堂安全。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