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对象。
我公司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与农共兴”的经营战略,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广大农户、中小企业作为最基本客户。
2、贷款期限。
我公司基本能做到合理确定借款期限,无人为缩短期限现象,并按照规定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借款进行展期。
3、贷款金额。
新增贷款的贷款额度能严格依照还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做到按照借款合同放款,无超合同放款现象。
4、贷款利率。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无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
(六)人员和内部管理情况。
我公司下设有业务部、审查部、财务部;人员共5人,其中审查部1人,业务部2人,财务部2人。
公司由总经理具体运行日常业务,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对贷款程序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把贷款的风险降至最低。
公司享有银行账户一个。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纺织路支行。
户名:白银市白银区钰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七)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信息来源狭窄,客户信用了解困难。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且业务处于发展初期,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且无法比照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因而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增加。
2、经营风险较大。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一般为基准利率的4倍),但由于不能吸纳存款,不能开展贷款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且放贷对象多为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评估较难的小企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难度大。
3、后续资金没有保障。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仅两个月,放贷额已接近或超过其注册资本金。
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4、融资问题。
从当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情况分析,金额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还是比较谨慎,积极性不高,附加条件较高。
在只贷不存的前提下,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途径单一。
但无论哪一种途径,都面临着现实的筹资难题。
(八)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善经营的建议
1、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
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
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
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2、明确身份定位。
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身份,不仅有利于政府相关机构的明确监管以及内部审核管理,而且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业务拓展。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尚待改革完善,尽快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市场实际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金融机构范畴,对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完善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对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案例。
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和杜绝风险,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4、资本金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要。
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存款,贷款资金来源只有公司注册资本,难以满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