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主卧和次卧门套上部割角有裂缝,户门扇侧面有裂缝;该
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5.2.13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建议:上述问题应修复。
十二、 厨房门套与墙面接缝未做处理,造成边缘不齐。次卧门翘曲,户门有磕碰现象;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5.2.14 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建议:上述问题应修复。
十三、 厨房门下固定点松动,次卧门翘曲。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5.2.10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建议:上述问题应修复。
十四、 门扇与上框间隙过大,厨房:10mm;次卧:6mm;主卧:5mm;户门:4mm。
门扇与侧框间隙过大,次卧:4.5mm;主卧:4mm。
门扇与地面间隙过大,厨房:15mm;次卧:10mm;主卧:11mm。
以上项目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5.2.18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1-2mm,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1-2.5mm,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5-8mm。
建议:上述问题应修复或更换。
十五、 起居室电源插座与电视插座间距为230mm过小。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16.3.6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建议:上述问题进行测试或更改。
十六、 卫生间地面流水不畅,有倒泛水;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6.2.13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建议:上述问题应重做。
十七、 门及套油漆有透底现象,厨房推拉门框侧面和槽内油漆不均、不平、漏涂,有毛刺等。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10.3.4 溶剂型涂料工程应涂饰均匀、粘接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建议:上述问题应修复。
十八、 次卫淋浴房门与坐便器相碰;该项验收不合格。
建议:上述问题不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