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一定要做好医保自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医院医保自查自纠报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医院医保自查自纠报告1
县医保局: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证广大参保人员在我院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医保局的指示,我院高度重视,由院长亲自带队对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医保服务协议,对重点关注医保患者每个环节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0月我院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新的医疗保险领导小组成员,由两位分管院长及七名中层干部组成,在原有医保科及专职人员的基础上,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日常事务、审查、报表的统计及科室协调等工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定期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配套文件,以及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的学习,在候诊大厅设立医保咨询台、医保收费处及刷卡须知、意见(投诉)箱,积极参加医保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在医院各处设立医疗保险宣传栏,尽可能的协调指导参保病人就医政策的宣传。
一、优惠活动和“非法拉客”方面
我院不存在“非法拉客”相关行为,未开展优惠活动,未借优惠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住院;未针对性的免除参保人员医保起付线和自付部分,并进行现金或者实物返现,不存在借体检、义诊、优惠活动等名义,在参保地县或者跨县县集中收治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二、康复理疗方面
此次自查中,我院对康复理疗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存在虚增康复理疗项目以及“套餐”理疗现象、挂床理疗现象。自查中发现理疗项目中医及民族诊疗类项目超过三项和物理治疗和康复类超过三项的个别行为,针对此项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记费项目费用,对相关开单医生提出严厉批评教育,进行医保相关政策学习,并定期安排医保专员对康复理疗相关行为进行督察,杜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特病门诊方面
我院特病门诊自查中未发现违反规定超量、重复叠加用药的行为。
四、医疗保险行为方面
在对参保住院病人的资格审核上,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自查中没有发现冒名住院、虚假住院、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的现象;有极个别患者入院指征掌握不到位,没有以协议为由而要求病人提前或延长或减少住院的情况。
医院医保自查自纠报告2
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医保中心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门诊人均费用低于医保病人药品比例控制的范畴。
3、参保人员个人自费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设有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办抽查10例门诊就诊人员,10例均符合填写门诊就诊记录的要求。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