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职责
1、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中心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我中心药品和材料实行专职验收、专人养护。设立了专职质量管理员和质量验收员,对药房的药品使用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我中心质量管理文件。
3、我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
2、我中心将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体检后上岗。
(三)进货管理
1、严把药品购进关,坚持正规渠道采购,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与供货单位100%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四)储存于养护:认真做好药品养护。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确保药品质量完好。
(五)药品的调拨与处方的调配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二、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中心至接管以来,在区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2、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持有相关证件,没有发现无证上岗的现象。
3、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
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我中心一定会根据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中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