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校如发现师生集体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病患等突发事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处在正常、有序、健康运行的`轨道上,基本符合上级领导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毫不松懈地把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向新的更高的层次。创造一个学生满意,家长放心,领导认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幼儿园学校食堂自查报告9
在各学校及时开展了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卫生监督所4人教育局1人组成5人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按《方案》逐项进行现场检查后,召开由各乡中心校校长、学校校长、总务主任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的整改会议,针对食堂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限期予以改正,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食堂予以行政处罚,对问题相当严重的坚决予以停业,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同时在会议上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下发了《XX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牌按要求上墙,并和学校、食堂直接责任人签订《XX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卫生监督部门、教育部门、学校、食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疫情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1、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末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平时检查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有些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2、全县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硬件设施不足,有的食堂硬件设施严重欠缺,连台、架、柜使用都没有,有硬件设施的也使用不合理,不符合学校食堂卫生管要求,本次检查中我所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完全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用具洗消设施简陋,消毒池未专用,餐食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餐用具没有真正进行消毒。
4、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食堂管理人员形同虚设,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练环节不规范。导致食堂内各个环节卫生不能控制,整个食堂卫生较为混乱。有的食堂毒物与食品混放,有毒容器盛装食品,交叉污染和毒物污染隐患非常大,必需下决心解决。
5、大部分学校食堂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进行索证索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登记,也项目不全,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6、个别学校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换证,极个别从业人员未能进行健康体检上岗,均以责令立即改正。
7、部分校内小卖部为谋暴利,不顾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竟然出售超期食品和不合格散装小食品,大多色素小食品色彩斑澜,很是吸引学生的购买欲。
8、校外无证食品摊点较普遍,这些摊贩常和人员打游击战,食品数量不多,利润较高,屡禁不止。
9、大部分学校生活饮用水仍然不符合卫生要求,对饮用水卫生防范意识差,大部分二次供水设施未能及时清洗消毒,也未加盖上锁。未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水质检验,对学生供应的直接饮用水也未向厂方索取检验报告书。
幼儿园学校食堂自查报告10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获证中学食堂有23家(有2家已受理),幼儿园食堂18家。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制定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每年3月至4月、9月至10月,对全县中学、托幼机构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厨废弃物的处理、餐用具的清洗消毒、食品分类储藏情况以及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共计检查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71户次,责改71户次。
三、加大培训
为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加大了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于4月16日进入大龙乡中心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讲解了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于8月31日召开学校负责人及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会上对《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做了讲解,介绍了分级评审、量化评价等内容,要求各学校食堂按照《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的规定,认真做好自查评分,并向我局提交量化分级申请表,开展量化分级工作。
四、强化监督
我局于3月10日至11日,在县政法委的牵头下开展了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工艺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当场给予指导帮扶,要求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并于7天之后进行复查,将复查情况上报县政法委。
五、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机构组织
多数学校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个别学校未明确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制度完善
一是学校把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制度建设中,学校食堂都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二是建立了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从业人员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三是建立健全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档案表,要求每个学校幼儿园食堂设立一至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是多数学校未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无检查记录,有的是有检查记录,但无检查计划。
(三)索证索票、留样、加工、储存等方面
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登记工作不完善,食品添加剂未执行“五专”管理;个别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留样记录不全;个别学校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能隔墙离地等等;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餐厨废弃物无日产日清记录,未与前来收购的人员签订保证协议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四)设施设备情况
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区域未能明确分开,加工流程方面不能做到生进熟出,不能有效的防止交叉感染;防蝇、防蚊、防虫、防鼠设施设备不齐全;缺少动植物食品清洗水池、洗手设施以及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缺少抽油烟及滤油设施;
(五)人员资质方面
个别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就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食堂承包人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熟悉程度不足,多数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操作水平。
(六)量化分级情况
我局于9月1日开始对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工作,目前对11家应量化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初评结果:1家达到A级单位的要求,4家达到B级单位的要求,4家达到C级单位的要求,2家不达标,已限期整改。
(七)陪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