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按照京山县物价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服务性项目收费经物价部门批示后,学生一律自愿,不硬性规定。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按照市政府、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阿后方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
我校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学校所有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截留、挪用和抵充收费。校长在收费签字上有明确的监督机制,主要是管理透明化、群众知情化。
五、不断加强规范收费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学校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工程。在收费问题上,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信息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制订了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六、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坚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贪腐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贪腐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学校收费自检自查报告5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6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19人,在编在岗教职工88人。
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严格执行国家的惠民营养计划政策,在校学生每天发放4元,每位学生每年发放800元。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每年资助261人,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2、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新课程资源与学案》、地方课程等由区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字后生效。
3、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4、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5、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6、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7、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今后,学校将继续通过规范教育收费的系列措施,使学校工作朝着正规和健康的轨道迈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以规范收费为手段,为进一步建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人民满意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学校收费自检自查报告6
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每次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收费文件,掌握有关收费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上形成共识。
二、加大宣传,进一步增强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开学前向群众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每项收费都自主自愿、公开透明。
三、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加大经费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