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
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
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
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
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
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
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
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
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
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
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
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
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
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
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
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
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
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
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
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