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照县食安办的相关通知要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工作。
3. 做好协调配合,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及执法行动。定期开展日常巡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4.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标准和重点,营造创建氛围和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5. 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种养殖源头、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农村群宴等工作的监管。
6.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农宴申报管理、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儿童托管机构、养老机构和流动摊贩等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合集12
以下是自检自查的情况报告: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去年,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物物质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我们采取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并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的责任。另外,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和生猪屠宰前后的检疫检验工作,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我们还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此外,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为了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产品的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我们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关于打击违法行为的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针对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了全县猪肉及肉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措施,有效遏制了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我们对市场上的肉摊进行了每周统查和每日抽查,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合格。整治期间,没有检测到含瘦肉精和其他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也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宰前宰后严格检验,并对不合格的猪肉禁止上市销售。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市场监管人员的管理,严格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我们还建立了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要及时报告并进行查处。此外,我们加大了对鲜猪肉市场的查处力度,对变质变味的猪肉进行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打击私屠滥宰和其他违法行为,我县的肉类市场得到了净化,猪肉品质得到了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了100%,检疫率也实现了100%。同时,我们还在计划下一步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规划。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提高肉品安全意识,我们组织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宣传标语、宣传材料和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这些举措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更加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了自我保护意识。
七、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屠宰场的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检验设备也比较落后,对一些最新的检测设备有所欠缺。目前,乡镇还没有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现象还无法有效控制,给乡镇肉品监管带来了困难。希望各乡镇能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规划。
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而执法力量不足,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整治薄弱环节,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我们将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的日常监管的合力。我们将把解决当前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标本兼治。我们还将建立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