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作设计原则:
(1)要保证构件的形状尺寸及相互位置的正确;
(2)要使构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新浇砼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各种施工荷载;
(3)力求结构简单、装拆方便,不妨碍钢筋绑扎,保证砼浇注时不漏浆;
(4)支撑系统应配置水平支撑和剪刀撑,以保证结构稳定。
2、施工准备:
(1)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测量控制点,以满足安装和检查的需求;
(2)现场使用的材料和配件应按规格和数量逐项清点和检查,未经修复的部件不得使用;
(3)经检查合格的组装应按照安装程序进行堆放或装车,平行叠放时应稳固,避免碰撞,每层之间应加垫木,并且垫木应与底层垫木上下对齐,底层应离地面不小于10cm;立放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倾倒,并保证稳定;平装运输时,应捆紧,防止摇晃和摩擦。
3、模板拆除:
(1)拆除前必须申请办理拆模手续,待混凝土强度报告出来后,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2)拆除前要向操作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作业范围设立安全警戒线并挂警示牌,拆除时派专人看守;
(3)侧模应以能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时方可拆除,底模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自上而下的顺序;拆模时严禁用大锤和撬棍硬砸硬撬,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
(5)拆模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处,以免发生事故,等该片全部拆除后,再将模板、配件、支架等运出。
(一)钢筋工程
1、钢筋的选择与施工:
钢筋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骨架,通过握裹力与混凝土结合成为一个整体。钢筋工程是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三大工程之一。
(1)钢筋的分类一般可以按照生产工艺的不同、直径的大小和钢筋的强度进行分类。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钢筋可以分为热扎钢筋、冷扎钢筋、冷拉钢筋和冷拔钢筋。根据直径的大小,钢筋可以分为8mm、10mm、12mm、14mm、16mm、18mm、20mm、22mm、25mm等。在强度上,钢筋可以分为H 235、H 335和H 400级钢筋,其中H 235和H 335是最常用的两种钢筋。
(2)由于混凝土浇筑后,钢筋的质量难以检查,因此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并建立起必要的检查与验收制度。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在使用阶段正常工作,钢筋工程施工时,钢筋的规格和位置必须与结构施工图一致。
(4)一般的钢筋工程施工过程包括结构施工图、绘制钢筋翻样图和填写配料单、材料购入、检查及保管、钢筋加工、钢筋连接与安装、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钢筋的安装对工人的看图能力要求较高,钢筋的型号、数量和位置要求也很高,一般应与图纸一致。
钢筋在工程中往往因长度不足或施工工艺的要求而需要连接。因此,钢筋的连接是钢筋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2、钢筋的绑扎:
(1)绑扎连接:绑扎连接是目前钢筋连接的主要方式之一。采用绑扎连接时,连接的位置和搭接长度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204-2002)中的规定,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钢筋的绑扎接头是指使用20-22号火烧丝或镀锌丝,按照规范规定的最小搭接钢筋长度,将钢筋绑扎在一起形成的接头。本工程中的梁和板钢筋连接通常采用绑扎,但是当钢筋直径过大时,绑扎连接就不能使用了,因为这样会产生不良的偏心作用。
(2)焊接连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钢筋的接头应优先采用焊接接头。焊接接头的质量与钢材的焊接性和焊接工艺有关。焊接接头分为闪光对焊、电弧焊和电渣压力焊。其中,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在工程上使用较为频繁。本工程中的柱筋连接通常采用电渣压力焊,而梁筋中直径较大的钢筋则采用闪光对焊。
(3)机械连接:钢筋的机械连接是通过机械手段将两根钢筋端头连接在一起。本工程中地下室的梁筋连接全部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机械连接质量优于焊接,但成本较高。
(二)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质量的好坏对结构物的安全和造价都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必须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高度重视。
1、作业准备: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该将内部的垃圾、泥土等杂物以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并检查钢筋的水泥垫块是否垫好。如果使用木板,则应该浇水使其湿润;如果使用钢板,则应在内侧涂刷脱模剂。柱子的清扫口高度应在清除杂物后再封口。
2、混凝土现场搅拌:
自拌混凝土用于防止散装商品混凝土供应不上的应急措施和零星混凝土的现场拌制,其原材料和配合比应与散装商品混凝土保持一致。
(1)根据配合比确定每槽各种材料的用量和车辆的重量,并将水泥、砂子和骨料各自固定在磅称标准上。骨料的含水率应经常测定,及时调整配合比的用水量,确保加水量准确。
(2)装料顺序:一般先装入石子,然后装入水泥,最后装入砂子。如果需要加入掺合料,应与水泥一同加入。如果需要掺入外加剂(如防冻剂、早强剂等),粉状外加剂应预先装入小包装袋中,液状外加剂应与水一同加入搅拌机中进行搅拌。
(3)混凝土开始搅拌时,施工单位的主管技术部门和工长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出槽混凝土的坍落度、流动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经调整后再进行搅拌。
3、混凝土养护:
(1)一般规定:
1)除非采用加速养护或另有规定,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的水化作用和达到适当强度的需求来决定,尽可能延长养护时间,且不得少于7天。
2)养护期间应保持潮湿。如果在养护期间进行拆除,则拆模后应满足以下条件继续养护:
A.养护期间其周围温度应保持在1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