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校园有时比社会更残酷,因为那是一群有破坏力却无容忍度的少年。集体孤立、说人坏话、群殴羞辱、网络围攻……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日前,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校园欺凌就是空气,无处不在。”日本校园欺凌题材《胜者即是正义》中的这句台词,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校园欺凌现象的一个真实写照。其实,校园欺凌不是哪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有现象,而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日本政府去年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在为期6年的追踪调查中,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去年针对10个省市的5864名中小学生调查显示,有32.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校时会“偶尔被欺负”,另有6.1%的受访者表示,在校“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尤其让人担忧的是,学生之间发生冲突,通常不找学校处理,导致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并没有浮出水面,被媒体曝光与公众围观的只是冰山一角。
校园欺凌事件是反映学校教育与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自然脱不了干系。学校教育观念的偏颇、生命教育的缺位、心理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的滞后、安全管理的疏漏、惩戒功能的淡化,让一些学生缺乏是非、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缺少对生命的敬畏,通过欺凌弱者来哗众取宠,以极端方式寻找“存在感”。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成为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不是没有道理的。
校园欺凌不只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校园暴力研究从个体研究转向群体研究,从生理学、心理学研究转向社会学研究,绝不是理论关注点的无意识转移。实质上,校园欺凌是成人世界“丛林法则”与社会负面情绪在学生身上投射而成的一种“镜像”。家庭、学校与社会对校园欺凌事件轻描淡写的处理,甚至把它当作一种无足轻重的“恶作剧”,或沉默以对,或“小事化了”,无异于放任纵容。而现行法律对校园欺凌的规定存在空白与缺位,所谓的惩戒往往停留在道德层面,对未成年欺凌者的惩罚过轻或过度保护有时会沦为一种“护短”,让恶行与伤害越走越远。
面对校园欺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数据显示,有80%的男生和85%的女生至少遭受过一次校园欺凌。他/她也许是你的孩子,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就是你自己。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行为的伤害是普遍的,对于欺凌者、被欺者、旁观者而言莫不如此,只是伤害以不同的方式显现罢了。因此,治理校园欺凌,不只是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每个人都不能袖手旁观。
去年,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引起全社会关注。群殴、羞辱以及烫烟头等恶性举动令人瞠目结舌。不少网友“人肉”出施暴者信息,散布开来,施展“网络暴力”。然而,治理校园暴力事件不能仅仅针对个人进行“口诛笔伐”,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疏导和整治。
据教育部网站5月9日消息,日前,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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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欺凌事件存在的原因
1.家庭防线的失守。很多农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些人许多年才回家一次,孩子的教育无人过问。xx市九十九中学是一所主要招收行为偏常的“问题学生”的学校。目前学校有100多名学生,30多名教职工。从学校情况来看,出现问题的孩子超过80%来自单亲或类似单亲的家庭。一方面,家庭结构失能,使得孩子在成长中缺少关爱和教导,另一方面,一些家庭虽然看起来美满,家长对孩子也充满关爱,但由于教育理念和方法存在问题,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消极影响。一些家长这种明显走偏的观念,不仅使孩子遇到问题时倾向于用暴力方式解决,同时也让校园里一些原本稀松平常的“磕磕碰碰”,被上升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2.学校教育的缺位。在校园欺凌背后,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的缺失不容忽视。教育部门对法制教育有专门的规定,要求做到进课堂、进教材,教师落实,课时落实,但现在看来做得还不够。一方面,学校没有法律教师人才储备,讲课的基本上都是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另一方面,法律知识被分散在多本教材中,既不系统,也不深入,加上学校出于升学率的考量,并不重视普法,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十分有限。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20xx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违法行为。法制教育缺失,加上学校和社会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难以对校园欺凌行为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而本应对欺凌行为发挥重要预防作用的德育,其现状也十分堪忧。
3.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渗透。现在的社会上,经常能够看到相互偶尔触碰就会引爆无休无止的争吵,甚至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目前市面、网络上的大量、游戏都包含色情、暴力情节,处于青春期的学生非常容易受到影响。甚至连一些热门幼儿动画片里也开始出现“暴力美学”,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导致他们极易因盲目模仿、追求刺激而产生暴力冲动。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表现欲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如果不加以限制,很多孩子就会不自觉模仿从网络上接受的信息。此外,当前社会上“一夜成名”“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也影响着校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当前社会应提高对包括校园欺凌在内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视程度,做好预防工作,避免这部分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校园欺凌事件建议
1.治理校园欺凌,应遵循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家庭的监护责任,净化社会风气,加强未成年人品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还应完善相关法规,为校园撑起保护伞。
2.严守法律底线加大矫治力度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反映出我国在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处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滞后和不足。孩子们不懂法、对法律缺少应有的敬畏,这说明法制教育没有落实到位。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对其负有监护和教育责任的家长、学校并未承担相应责任。在监护人方面,虽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父母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训诫。如果未成年学生因欺凌行为而被送到青少年法院,父母也要一起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法官认定孩子欺凌行为与父母不法行为(如吸毒、酗酒)有关,法官可以把孩子的监护权转移到寄养家庭;如果父母管教不当,法官会要求父母上训导课程,学习如何合法管教子女;如果子女的欺凌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父母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针对当前校园欺凌低龄化的趋势,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3.对于已经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相应的惩戒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未满18岁的校园欺凌涉案者,法院可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做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美国不仅对欺凌行为实施刑事惩罚,而且会严惩其同伙。工读学校,以前起到了很好的预防犯罪的作用。一个孩子进入工读学校,必须家长、学校、派出所三方同意,但现实情况是家长一般不会同意。对此,应该细化、明确进入工读学校的标准,比如可以参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评估,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应当送到工读学校,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矫正是必要的。
4.法制教育也至关重要。在校园法制教育层面,学校应提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把法制教育摆在和其他学科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确定教育内容,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应把中学生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如案例教育、法官指导模拟法庭等。通过法制教育进课堂,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
三、校园欺凌的预防与措施
1.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保卫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分管副校长组织校行政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3.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