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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个人参考6篇
大小:477.66KB 3页 发布时间: 2024-04-25 11:23:14 7.69k 7.34k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个人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个人1

根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迅速部署行动,聚焦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统一思想,迅速抓好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x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压实职责任务。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使命感坚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服务大厅经办服务情况

上半年,累计受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6585人次(省外780人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5605人次,受理重大疾病备案1318人次,门诊慢性病5734人次。受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停保、退休以及关系转移等参保业务15445人次。受理非联网报销手续2819人次。各窗口接受现场及电话咨询1、5万余人次。完成20xx年度门诊慢性一般鉴定程序集中鉴定5300人,通过鉴定4890人。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取得丰硕成果

1、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一是全面执行20xx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救急救命的119个国家谈判药品于20xx年1月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将门诊重大疾病特定用药由27种增加到93种;三是简化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流程,由每年只可申报一次调整为每月都可申报,缩短鉴定时限;将25种无法治愈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有三年调整为长期。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我市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20xx年落实了国家对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工作,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

2、推进实施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xxx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推进医保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二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制。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10类61项民生服务事项,实施流程重塑,积极推行《医保窗口优化调整方案》,取消“职工大病”和“生育保险”两个窗口,将相关业务纳入医保综合窗口中,切实抓好业务整体融合,实行相关手续受理“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参保职工需二次提交手续的问题,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一趟办结”。三是今年5月_日起,推行xx市区域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打破地域限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实行医保服务大厅周六周日延时服务制度,每周六、日安排专人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五是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参保单位,我们与人社局在市民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事务。

3、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以身边人教身边人、业务能手带业务新人的办法,促进窗口经办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对服务窗口进行了优化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服务大厅配置,设立排队叫号机、志愿服务站、休息排椅、报刊(图书)阅览架、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统一工作人员服装,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三是着力增强群众服务体验。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服务手册,承诺办结限时。设立服务大厅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岗,提供叫号、排号、政策宣传及服务引导服务。全面落实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次性办结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四是着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开通了“豫保通”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姓名修改、参保情况查询、报销情况查询、医保三大目录查询、全国联网医院查询、经办流程查询以及网上政策咨询等线上服务,开通参保企业单位医保政策咨询微信工作群,全面服务企事业单位相关医保政策咨询。

4、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一是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立了相关政策解读栏目,公布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定时发布或转载最新政策文章50篇,三是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指南、政策明白卡等宣传手册5千余张。

5、规范基金监管行为

组建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医保局属于20xx年新成立单位,一是在乡镇没有医保经办人员,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在乡镇设立经办服务的具体政策,造成医保经办服务向乡镇延伸的欠缺。二是医保局存在人少事多,急需临床医学及信息化专业人员,存在的空编缺人现象严重影响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二)我市尚未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由于我省医保信息化不完善,没有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无法实现企业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三)“互联网+医保”服务推进缓慢。医保系统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目前只能实现网上异地就医备案、网上报销数据查询,还不能实现网上参保登记、信息更正等其它医保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领导,确保营商环境责任落到实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继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把开办企业各项营商环境有关医疗保障指标落到实处,保障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关于医保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继续跟踪开办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切实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明年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即可完成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修订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标准,全面开展经办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规范经办事项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对窗口业务进一步优化整合,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六)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经办模式升级,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建设进度,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逐步将医疗保障各项经办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数据多跑路”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堵点和难点,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个人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对照全县“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权责事项,依法履行服务职能。根据《市深入推进和完善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重新梳理制定了137项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0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办事。通过设立调整,确保每一项权责事项均能依法管理、衔接有序、运行顺畅,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正常、有序、高效履行。今年以来,医疗废物经营许可、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均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办件数量为零。

(二)改进环评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实行分类别审批。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分为备案、审批两大类。按国家规定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它需要编制报告书和报告表的项目分为A、B两类严格进行审批,其中B类项目取消了专家技术评审环节,大大提高环评的针对性、科学性,解决了过去所有项目无论类别和大小都必须环评,审批程序繁杂、耗时过长、成本过高的问题。截至目前,除三类项目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项目外,我局审批报告表项目21项,指导备案登记表项目414项。二是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均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完善办事流程图,缩短审批时限。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方面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法定的30天缩短为10天,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实现了行政审批再提速工作机制。三是大幅减轻企业负担。改革以来,审批环节大幅减少、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企业负担大幅减轻,对B类建设项目取消专家技术评审,节省了专家评审费、会议室费用、建设单位的差旅费等费用。

(三)深化“四办”改革,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一是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和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完成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平台和电子证照系统的数据录入和证照信息上传工作,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工作的开展。二是根据市、县工改办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系统的应用,督促纳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库的我县新申报项目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同时,结合项目跟踪服务、环评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项目审批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保服务水平,促进项目环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落实两个“正面清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建立“绿色通道”,项目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二是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至目前已豁免项目13个。三是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取消此类项目的审查、评审环节,受理项目环评文件后直接予以审批,目前已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4个。

(五)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力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一是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民生项目等实行环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环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通过技术评审和审批。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及时致函各牵头部门,及早开展环评手续办理,避免发生“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强化与发改、工信、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环评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评尽快完成编制和审批。目前,全县89个重点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共43个,目前已完成审批10个,正在审核的3个,正在编制的11个;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46个,已完成备案的9个,豁免13个。

(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营造公平发展环境。一是全面落实“三化两分一强化”执法监管模式。实行周对接、月跟踪、季督查、年验收的全过程监管办法,实现对环评审批后建设项目监管100%全覆盖。为全部执法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技术规范的执法终端,将县域重点企业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管理系统,确保现场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客观、快捷。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执法检查手段,针对辖区内排污单位(16家重点污染源和34家一般污染源)以及重点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企业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抽查25%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按每季度1:10的比例开展抽查。止目前,开展双随机检查23次,共检点排污单位9家,一般排污单位12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扎实推进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通过发放餐饮娱乐门店油烟、噪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广泛发动宣传,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受理环境监管“小微权力”信访16件已全部办结。四是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屠宰肉类加工、食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民生保障行业的5户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放管服”改革给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环境准入等事项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使生态环境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具有更强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单位对环评审批改革工作均表示赞同和满意,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行政审批相关的平台系统过多,比如生态环境部门县级分局在环评审批中需要登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数据管理系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市环评审批服务平台、县政府门户网、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等多个平台录入审批信息,使得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工作量加大、任务繁重、时限增长,降低了工作效能。二是建设单位委托的部分环评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及修改过程耗时过长,严重影响建设项目环评报批时限,导致建设单位产生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时限过长的错误认识,也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县级分局现有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且均兼职办理其他业务工作,工作量大面广,影响了全县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多方掌握项目信息,做好各类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与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启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公布抽查结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依法处理,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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