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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自检自查10篇
大小:484.02KB 5页 发布时间: 2024-04-26 12:28:32 8.17k 7.05k

优化营商环境自检自查9

按照省《xxxxxxxxxxxxx》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xxxxxxxxxxxxxx》,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xx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xx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xx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优化营商环境自检自查10

今年以来,县水务局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着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聚焦重点、明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落到实处。

一、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抓好内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将我局涉及的x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并且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全力推进水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二是不断规范公务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四是在涉企收费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州关于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的收费标准规定收费;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我局在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严格依照“放管服”

改革的工作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放管结合,优化审批服务。一是精简办理申请材料,提高服务水平。如河道采砂许可,申请材料仅需提供三种到四种材料,同时在办理中协助申请人填报相对专业性的技术材料,降低申请人材料提供难度。二是放管结合,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在行政许可中可能发生的误解和争议。在河道采砂办理中,对可能引发申请人采砂活动导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全面征求意见和公示,消除疑虑和误解。

做好涉水服务,确保供水安全。一是实施了易武镇集镇供水工程,目前主干管网已经建设完毕,水厂及其他配套管网正在建设。建成后能够满足易武集镇及周边的供水保障;二是我局正在建设的关累镇纳甲河水库,建成后供水能够保障关累港口及关累镇集镇的生产、生活用水。三是开展勐满田房水库和勐捧回利河水库建设的前期工作,建成后,勐满工业园区和勐满集镇生产生活用水得到保障,勐捧镇及周边生产、生活用水紧张单一问题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囿于各方面条件不足,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足。营商环境工作包括工作机制、网络和信息手段等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改进和提升,现有人员对工作的认知不足,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还不够。

二是“放管服”进展不一,影响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目前“放”的工作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等工作,进展相对比较顺利。“管”和“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双随机一公开”由于工作机制还未理顺,人员和流程还未充分运转起来;“服”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还不够,整体政务服务水平还处在较低的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工作执行力。充实营商环境工作人员数量,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试验区审批局、市监局等部门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营商环境工作认知和业务水平。

二是优化水利投资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化投资开发环境,规范政府投资类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社会资本进入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必要时提供指导和政策支持;企业投资项目涉及水环境治理和防洪安全的,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中优先给予安排。在工作开展中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促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水源、供水工程建设。供水有保障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局不断加大工程建设的力度,实施了一系列水源和供水保障工程,主要有易武集镇供水工程、田房水库、回利河水库、盐塘水库扩容改造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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