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开创食品安全监管新局面,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期,县食安办组织力量对全县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种养殖、畜禽屠宰各环节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对我县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如下报告。
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现状
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5家,从业人员3270名。其中:
①餐饮服务环节有219家(含学校和幼儿园食堂5家),共有从业人员1260名,县城158家,乡镇和农村61家,有餐饮服务许可证81家;
②食品生产环节共有23家,共有从业人员570名,其中食品生产企业8家,都有食品生产许可证,1家企业(香道食品)取得ISO9001、ISO证书,食品小作坊15家;
③食品流通环节共有521家(都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共有从业人员860名,食品经营企业21家,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500家。其中乳制品经营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142户,大中型超市13家,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食品4户;
④种养殖环节共有117家,共有从业人员340名,其中规模养殖场23家(养殖场代码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12家),兽药经营单位4家,农资经营门市80家,饲料生产企业5家,蔬菜生产基地5家(无公害认证1家);
⑤畜禽屠宰环节共有195家,共有从业人员240名,其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家,酒类经营单位193户,其中酒类批发企业12户。
二、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职能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目前,我县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种养殖和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主要由食药监、工商、质检、农牧和商务部门负责监管,职能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科室,执法人员多者有4至5人,少者有2至3人,面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每个环节,全县1000多个监管单位,日常监管工作任务繁重,执法人员工作量大,只能是上级安排专项整治,底下跟着整治,使有些日常监管工作做不到位。
(二)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存在隐患。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餐饮服务环节。农村集庙会、群体性聚餐活动越来越多,其厨师大多是从村中找的帮厨人员(也没有健康证明),在餐饮制作、环境条件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也容易发生群体事故;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农村的小食杂店(即农村小卖部)大都以自家住所为场所,经营食品、日常用品和蔬菜等,吃住等生活起居与食品经营在一起,有的食品没有保质期,有的是商贩上门送的伪劣食品,进货渠道不正规,存在诸多不安全隐患;三是在食品生产环节。农村有馒头坊、糕点加工坊、面条制作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其房屋简陋,设施简单,卫生条件差,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三)监管部门部分职责不够明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监管明确了大方向,具体到食品安全多个行业还有的地方不明确,如烧鸡店、下水店等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怎么监管,还没有职责定位,使食品安全监管部分环节出现漏洞,存有盲区。
(四)食品安全预警风险检测机制不完善。我县目前还没有食品安全相关和专门检验检测机构,工商部门的检测主要靠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其结果无法律效力,抽检设备也不完善。质监部门没有食品检测能力,食品抽检时只能到外地做。
(五)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通过调研了解,我县7个乡镇虽然都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没有执法资格,不能直接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活动,只能依靠相关执法部门对乡镇辖区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二是没有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只能巡查,无法发挥主观作用。
(六)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人员对食品安全意识认识不高,在食品选购过程中,注重的只是食品价格、色泽和数量等,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正规企业生产,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激素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及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区别。二是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主要是食品超市、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的.销售员、生产人员、厨师和服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个人卫生不重视,从业期间随意性强,安全意识差。
三、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要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的意见,开展调研活动,出台我县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实现全县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
(二)加大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针对乡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加强对农村群体宴的管理。建立群体宴报告备案制度,凡举办就餐在50人以上的群体宴,举办者要在宴请前向当地村委会报告并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政府和县食药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等,确保农村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二是开展食品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加工、小作坊、高风险食品企业整治力度。
(三)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一要做好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二要利用广播、宣传栏、户外墙体标语、张贴公告等方式,长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健康知识的普及。三要对农村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业主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从业、守法经营意识。
(四)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是由政府食品安全办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管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向县政府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不定期对监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其结果作为单位、个人奖惩和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由监管部门按执法任务把人员落实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与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三是县财政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基金,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办理投诉案件。
(五)加快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加强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在乡村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给予一定补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发挥作用。
(六)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政府备案,做好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提高突发食品安全防范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统一调配食品安全有效资源,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管作用。
2024食品安全案例及分析精选4
20xx年x月x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我校食堂餐厅进行了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对我校食堂食品购进,验收,储存等方面不规范行为提出了一些问题并限期改正。
一.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1.保持就餐及操作场所干净整洁,消除蚊蝇。
2.督促从业人员进行自身健康体检,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合理地停摆放食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4.及时检查食品加工设施设备。
5.督促从业人员进行晨检。
二、检查组上午检查完毕后,我校即刻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深刻剖析原因:
1、工作人员卫生意识淡化,缺乏卫生知识的学习;
2、餐厅的结构存在缺陷,制约相关卫生设施的使用;
3、后勤管理工作强度不大,督导执行不力。
三、我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知识,加强卫生服务意识,制订下一步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
1.对就餐场所及操作场所加大卫生打扫力度,保持了就餐及操作场所干净整洁,餐厅排烟排风管道口装上防鼠、防蝇网,并且定期清洗,安装了灭蝇灯,消毒灯。每天必须对餐具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2.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要求餐厅仓库所有食品物资分类存放,划定区域,做好标识;每天对就餐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必须冷藏。
4.要求餐厅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生熟分开,同时做好标识,并且定期清洗维护保养。
5.要求从业人员及班主任每天进行晨检,并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