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烟花爆竹的报告你写好了吗,小编精心准备了5篇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宝源乡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情况汇报为切实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有效整治规范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确保零伤亡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乡安监站于2月8日对全乡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年我乡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全乡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4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4家。
二、安全大检查情况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乡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乡安监站工作人员深入到4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检查中发现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一应俱全;二是较好的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等;三是均配置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或未张贴警示标语2、个别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未放入专柜销售。
3、个别经营(零售)点消防器材有少数配置不足和失效。乡安监站根据检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求各经营(零售)点首先就以上问题立即整改,其次要求各经营(零售)点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违法货、不卖违法品,确保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的安全。净化了我乡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为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保障。宝源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二○一四年二月八日
为进一贯彻落实县政府、县社、县安全局有关会议精神,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从12月12日至18日,我社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烟花爆竹有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一是查证照。查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亮证经营,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二是查现场。查经营场所有无规章制度,有无消防设施,灭火器是否到期,是否存在“三合一”,有无明显警示标志等;三是查产品。查是否销售非配送产品,是否超量储存,一证多点等。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都能做到亮证经营并落实好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下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安全。
xx供销合作社
2011年12月18日
20**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今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工作情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为切实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有效整治规范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确保零伤亡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乡安监站于2月8日对全乡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乡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全乡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4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4家。
二、安全大检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
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乡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乡安监站工作人员深入到4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检查中发现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
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一应俱全;二是较好的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等;三是均配置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