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对历史形成达到住房标准、满足居住条件、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指有居室、厨房、水、暖、电齐全,四周独立墙体,层高不低于2.2米)如何进行确认。以我办责任区拆迁户管长江为例,该户部分主体房屋经周围邻居及阿尔山村老住户证明为1993年以前建房,属于历史形成的房屋,但是没有房屋产权证明,对于此种情况应该如何给与确定。建议征收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共同对这样的房屋进行确认。另外,征收户管长江家曾自上世纪80年代起经营铁匠炉,并以此经营为生,但直至目前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因涉及铁匠炉的征收,管长江要求得到相关政策补偿,但是无法对其经营的项目进行确定,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建议市房屋征收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对该种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是对于存在态度不端正、漫天要价且无法沟通达成协议的拆迁户。建议房屋征收办公室依法履行司法程序进行强拆。
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报告4
根据《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厅关于组织展全省老楼旧楼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黔南住建通[20XX]116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我站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贯彻部文件精神,研究和安排在现场范围内进行老楼旧楼安全自查工作,预计四月至五月进行自查工作。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通过努力,较好完成了预定的任务。总结这一阶段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积极争取其它部门的配合,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城市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矛盾多,仅仅依靠我站,工作力度是不够的,必须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配合,才能使老楼旧楼安全自查的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性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这一工作显得更加重要。总结经验教训,我们深深感到,要巩固这次大检查的成果,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在加强日常管理上下功夫。为此,我县各片区借大检查的东风,坚持边查边改边立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
通过这次自查,我县老楼旧楼安全自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阶段性的任务。及时有效地防止和消除了房屋安全隐患,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和好评,进一步把全省房屋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摸清,为保障和推进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有不少的差距和问题,我站将进一步总结这次大检查工作的经验,加强整改,努力把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起来。
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报告5
根据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自查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为扎实做好老楼危楼的安全大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范围内老楼危楼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自查范围
对我区辖区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自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自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二、自查内容
(一)自查老楼危楼的安全状况。自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自查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自查老旧房屋安全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臵房的自查内容。入住时间较早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直管公房及棚户区改造安臵房的质量安全状况,是否落实管理责任制。
(四)建筑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查。包括老旧居住小区建筑的抗震、耐久、防火、安全、建筑节能、无障碍(包括电梯)、信息化、厨房卫生间等使用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基础设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主要问题自查。包括供水(小区供水管网、一户一表改造)、排水(包括小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燃气、供电、照明、通讯;小区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智能化安保措施、指示标示牌;小区绿化、风貌、垃圾收运设施、物业和生活配套用房等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xxx老楼危楼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xxx老楼危楼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苏兴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本次老楼危楼安全大自查工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各镇(街道办)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此次老楼危楼安全大自查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老楼危楼(含征地搬迁安臵房)安全大自查的具体实施;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紧急避险预案;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老楼危楼安全自查的基础档案;对已自查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要立即确定专人实行24小时监测,并启动紧急避险预案,迅速转移安臵。
(二)区住建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老楼危楼安全大自查工作,指导协调自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安全的自查处臵工作;负责汇总上报老楼危楼安全自查相关数据等工作。
(三)区房改办的职责
负责全区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直管公房及棚户区改造安臵房等的安全自查工作;
(四)区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民宗局、残联等部门的职责
分别负责医院、学校、敬老院、宗教建筑、社会福利设施等行业相关建筑的安全自查及数据上报工作。
(五)区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