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9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1
为保护⾦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融市场健康运⾏,维护⾦融稳定,xx银⾏xx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开展⾦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确保取得⼯作实效。
主要⼯作开展总结如下:
⼀、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机制。
按照上级⾏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xx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管理办法》,明确分⾏渠道管理部作为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牵头部门,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作⼈员,负责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作。
⼆、提⾼⾦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详细解释,对重⼤事项进⾏特别提⽰。
在⽹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公⽰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为。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
除法律法规和中国⼈民银⾏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提供个⼈⾦融信息。
提供的个⼈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位置公⽰投诉⽅式和联系查询⽅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
对⽀⾏、⽹点、分⾏部室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
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对确属短期内⽆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
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
五、积极开展⾦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独⽴的公益性⾦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的⾦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融消费者权益⽇”、“普及⾦融知识,守住‘钱袋⼦’”、“普及⾦融知识万⾥⾏”、“⾦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消费者普及⾦融知识,提⾼对现代⾦融的认知⽔平,帮助其树⽴正确的⾦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2
⼀.组织架构⽅⾯
我⾏在总⾏层⾯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领导⼩组,由⾏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作领导得⼒,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为成员,确保消保⼯作覆盖全⾏各个条线。
同时,2014年末我⾏正式成⽴了⾦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办公室(简称“消保办”),消保办为我⾏⼆级部门,⾪属总⾏宣传部,并明确了消保办专⼈负
责实施和推进消保⼯作,另有2⼈兼职协助。
⼆.制度建设⽅⾯
我⾏《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进⾏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此办法已于20xx年8⽉正式印发成⽂。
另外,我⾏重新修订了《遂宁银⾏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遂宁银⾏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的战略、政策、⽬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保障了消保⼯作落地实施。
此外我⾏还成⽴了“遂宁银⾏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委员会”和“遂宁银⾏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委员会”,分别从董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和规范了消保⼯作的领导和实施的措施。
我⾏还将消保这⼀内容纳⼊了《遂宁银⾏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xx-20xx)》,以战略的形式规划和规范我⾏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
三.⼯作流程⽅⾯
我⾏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
我⾏新产品开发流程具体分为内部申报、项⽬初审、正式⽴项、申报或备案、科技研发与测试、产品移交管理、营销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产品运⾏监测及反馈等步骤。
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可通过我⾏维权热线96677、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12363、消保办0825-*******等渠道投诉。
另,《遂宁银⾏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对重⼤投诉与⼀般投诉的鉴定、处理流程及事后分析等做了详细规定。
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划分,如《遂宁银⾏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遂宁银⾏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遂宁银⾏突发与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等,确保了我⾏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
四.责任分⼯⽅⾯
明确消保办是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消保⼯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总⾏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作法律⽀持与保障;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个⾦部负责个⼈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对接等⼯作,总⾏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实施。
全⾏各分⽀⾏均明确消保⼯作由分⽀⾏⾏长牵头,并设⽴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辖内消保⼯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