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1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全县老龄人口基本情况。我县总人口约46万,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近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据测算,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以年均2.1%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现象将日益突出。
城市“三无”人员34人,农村五保人数为1361人。老龄人口进入专门机构养老373人,分散供养988人。
2.全县养老机构情况。截止202x年底,全县共有机构养老床位数140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光荣院15家,床位数960张,可以满足80%以上的农村五保对象入院需求,基本达到国家要求。
公办福利中心1家(预计在202x年8月正式运营),设计床位数196张,民办养老机构2家,床位数350张;
农村五保对象1361人,按照“9073”的社会要求(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需提供日间照料或日托,3%的老人需入住养老机构),需进机构养老社会对象1770人,需日间照料或日托对象4250人,其他对象可居家养老社区提供必需的服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
1.政府主导,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每年都会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使养老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成立了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依托县老年公寓建立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县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网络进行的总体部署,规划在202x年前,县城区至少一家福利中心正式营运;每个乡镇(场)建成1家综合性中心敬老院;
202x以上人口的城乡社区建成1家为老服务工作站或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加上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充,基本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至xx年社会养老体系覆盖全县,机构养老达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社区服务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能够向居家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购、助残等各种服务。
3.注重重点,以优质项目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县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面提升各乡镇敬老院、光荣院的硬件建设、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优质项目的建设,每年完成3-4所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
4.优惠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
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走社会事业社会办的道路。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规定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鼓励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同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通信费、视听费等。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2家,其中县幸福敬老院座落于镇村,占地30多亩,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实有床位220个,入住老人160人,院内干净整洁,环境舒适宜人,老人非常满意,为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5.统筹兼顾,实现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
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健身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护、助餐送餐、家政服务、日间托老、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和精神文化服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三无”老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五保对象和低保家庭中的空巢失能老年人,通过提供养护、照料、护理、临终关怀服务对他们实行养老保障,老人享受免费服务。
中、低收入家庭的空巢和失能老人,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享受优惠性的服务。高收入家庭的老人,为他们提供高端的照护服务,兼顾部分老人的养老医疗娱乐休闲甚至旅游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不多,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功能不丰富,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不太相适应。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社会养老社会化的浓厚氛围,很多人往往误认为社会养老只是民政部门的事。
二是资金投入不大,扶持力度不够,优惠政策难落实,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更难得到相应的扶持和政策优惠。
三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事业的积极性还不高。
四是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少,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
五是社区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四、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扶持、指导、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工作运行机制。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把它作为造福于民的事业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列入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中,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服务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养老工作运行机制。
2.进一步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目前,我县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回报率较低,影响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着社会资源按市场机制向社会养老事业流动。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对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床位数达到10张(含)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经县民政局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逐步把公办与民办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建立社会化福利体系并使其良好运行。
3.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一项新兴的产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门机构来牵头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从整体上协调。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好发改委、民政、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税收、信贷、水电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扶持。
4.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逐步推行培训上岗、竞争上岗,对现有老年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对考核合格者发给上岗证书,发挥激励机制,做到人尽其才。重视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对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等诸多方面研究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政府的监管,使之在建设时按照程序中的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各项建设标准;建成开业后则要严格遵守各类服务规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2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