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园安全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全园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清查,均符合任职条件。
(二)幼儿园房屋、场地、防火、用电、设施的安全:
我园安全组对幼儿园房屋、幼儿活动场所、用电安全及室外大型玩具等各种设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经检查,教学楼南侧地面有塌陷现象,造成安全隐患,在王主任的指导下,已排除隐患。对园内大型玩具进行了保养、加固,及时排除隐患;幼儿活动场所无电源线外露,开关完好,用电设施、用电线路、用电器符合安全要求,老化的线路已及时更新修复,电线无私拉乱接;食堂液化气罐无泄露现象;幼儿园配有灭火器。教室、活动室、食堂、会议室、宿舍等,都符合安全要求。
(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加强对幼儿园食堂工作的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不购买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加强餐具和炊具的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经食物传播疾病;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幼儿园。经检查,食堂管理工作有记录,有措施,无安全隐患。
(四)卫生保健的安全:
我园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保健室坚持严把“三关”,即晨检关、午检关、消毒关,做到一人一杯一巾制;在完成正常的检查工作外,加大了对幼儿服药、幼儿自带物品的监督力度,经检查,发现部分幼儿家长带药到园时,不写清幼儿服药时间、剂量等,对此情况,要求保健室提供幼儿药袋,排除了隐患;晨检时,发现幼儿身上带有尖锐小挂件、别针、玩具小子弹等,给幼儿带来了安全隐患。对此,要求各班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大晨检力度;对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及时隔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排除了安全隐患。对保健室内的药品、消毒物品、治疗器具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五)交通、治安防范安全:
在交通、治安防范工作方面,我们在完成正常安全检查外,着重加大对接送幼儿人员的管理,经检查,发现部分家长在接送幼儿时,不按要求接送幼儿,对此,我园及时采取措施,安排人员监督家长必须遵守幼儿接送制度。十一长假期间,园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要求带头值班,加强治安巡逻,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节假日期间做到下午2:00前向中心校报平安,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此检查中,我园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清查,我园安全保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幼儿园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警钟还须长鸣,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我园安全保卫工作水平,以促进教育事业以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