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X省武汉及其他疫区旅行史或者接触使者,属于低疑似人员。
有X省、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中度疑似人员。
有症状且有X省、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准时配发口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
4、信息登记
对于发觉的疑似人员,工作人员应准时登记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症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询问近期亲密接触人员。
5、处置措施
首先安抚疑似人员心情,对于低疑似者强调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佩戴口罩。,对于中度疑似者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还建议在家自行隔离14天并追踪接触史和亲密接触人员,准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汇报猎取疑似人员和接触人员信息。对于高度注视者应马上联系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在确保转送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感染者转运到定点的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毒
疑似人员离店或妥当处理后,店内工作人员准时对室内全部的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无死角漏洞。
【篇6】药店疫情防控自查报告
一、防控原则
根据统一领导、准时反应、协调全都、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状况:目前在X省人员。目前已在X省地区尚未返回X市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状况:有亲密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X省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亲密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X省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马上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亲密接触人员应马上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状况进行亲密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柔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状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准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亲密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状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准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当马上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准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状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全部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学问及防控措施,根据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赐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详细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依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觉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全部员工必需照实准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状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