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步,加⼤隐患排查⼒度,适时组织“回头看”
下⼀步,我县将继续组织燃⽓领域隐患排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对全县⼯业企业建设LNG等燃料⽤⽓储存使⽤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全⾯提⾼城镇燃⽓安全管理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不断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适时开展城镇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确保全县城镇燃⽓领域安全⽣产形势稳定。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告篇8
23⽇检查聊城新奥燃⽓有限公司及下属⼚站、在建⼯程,并不定期抽查⼊户安检情况、燃⽓⼯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检查天天、孟达液化⽓站,并不定期抽查;25⽇检查燃⽓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天对城区燃⽓供应市场进⾏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和减少燃⽓安全事故,提⾼燃⽓⾏业和⼴⼤⽤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xx年4⽉18⽇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的有关⼈员就我市燃⽓安全防范、燃⽓安全宣传⼯作,对恩施中⽯油昆仑燃⽓有限公司、恩施民⽣天然⽓有限公司以及五家⽯油液化⽓充装站的安全⼯作进⾏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检查内容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维修、抢险组织、⼈员的应变能⼒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门站、⽯油液化⽓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油液化⽓的安全管理情况。
⼆、值得肯定的⼏个⽅⾯
(⼀)各经营单位安全⼯作:有组织机构、有专⼈负责、有应急预案、安全值班、各种登记也落实到位;
(⼆)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三)钢瓶送检⼯作扎实,⾃今年元⽉开始⾄今全市已送检5809只,报废钢瓶200只,⼤⼤增强了⽤户使⽤的安全性;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油液化⽓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实瓶实⾏⾓阀封⼝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户双⽅的合法权益,⼜能防⽌缺⽄短两现象发⽣,同时有效防⽌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
三、存在的问题
这次检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具体情况如下:
(⼀)五家⽯油液化⽓站存在台称、压⼒表过期使⽤,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液化⽓运送环节混乱。绝⼤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抢险⼯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两个公司的燃⽓抢险⼯作进⾏了抽查,两公司均建⽴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强,民⽣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在今后的⼯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现场抢险综合能⼒。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路的中王⽓站、永鑫⽓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设计规范》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存在重⼤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燃⽓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公司对所有安装⼈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