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这次区局召开的“药品经营单位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会议:
1、药品经营企业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或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经营地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
2、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的;
3、未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药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药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执业药师挂牌上岗制度的;
4、未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查验制度的;
5、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
6、药品未按规定存储销售的;
7、销售假劣药品的;
8、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实施。我店人员领会会议精神,认真对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检自查。
其自查情况如下:
1、本店严格遵照所获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越范围经营,本店所有药品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属国家严禁禁止销售的药品。统一从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2、关于医疗器械方面,没有经营二类:心电诊断仪器、恒温培养箱、玻璃拔罐器。三类:对人体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博器、人工晶体、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或输液管等。
3、我店负责人xx(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员);质量负责人xx(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员);经理xx(采购员);验收员xx;养护员/销售员xx婷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药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药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认真、负责、细致工作。
4、我店严格按照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
5、购进的药品、器械一直从“xx公司”“xx公司”“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具有经营许可证和正规发票公司购进。
6、根据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7、定时定期对药品的效期和劣质药品进行检查处理,不经营假劣药品。
8、根据国家安全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对电器线路定期检查,防范安全隐患。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区局传达的文件精神领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区食品管理局的领导对工作的认真。
xxx药店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制订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在此,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1、我店于x年x月x日成立,属单体药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1人,质量负责人负责处方的审核。
2、本店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没有国家严禁销售的药品,统一从正规医药供货商(如:xxx有限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3、依据GSP标准制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4、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用于销售药品的陈列。店内配置了温湿度计,每日两次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5、严格把好药品质量购进验收关,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在药品的养护、进货验收中,对药品的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进行检查;药品的储存按照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如发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摆放不标准,及时的纠正,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已分开存放;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
6、药房内没有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7、药品销售与服务中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介绍药品不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说明药品的禁忌、注意事项等。
8、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都已经过县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其员工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取得了健康合格证。
同时,本店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中,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通过本次的自查,本药店会将尽快整改和完善不足之处。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了一定的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的自觉性,掌握各项业务知识。
2、加大质量管理的工作力度,对软、硬件的管理和学习不断加强和完善,努力使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和其它业务知识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通过本次自检,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纠正,积极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县局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
我药店收到文件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医保服务工作自查。本店遵照“医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从各方面严格遵守,达到规定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