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三年中,虽然我校的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本次自查自纠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档案管理还不够专业,规范。存在资助工作过程中有些环节没有留存纸质档案并规范存档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校即日起根据最新的规范材料对管理文件进行更加细化的整理,加强学习和过程控制。确保各个环节更加规范。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校看到了成绩,更加看到了不足。相信以后的资助工作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在我校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能够圆满完成学生资助目标,让我校的资助工作能够更上一层楼。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4
市教育局:
根据《XX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秘[20XX]271号)《XX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XX市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助[20XX]23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组织所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县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制建设方面。X教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其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已制定的办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人员配备到位、监管制度建立并管用等。各校成立了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其它行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了严谨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学生助学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切实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政策,坚决抵制学费先收后发,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政策的温暖。
二、资金管理方面。X教县各校在多方调查、核实、审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分班建立学生档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事求是,按时上报统计表和电子档案,及时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国家助学金从县财政局划拨到X教邮政储蓄银行,然后由邮政储蓄直接将助学金打到学生的资助卡上,便于学生支付生活费用。X教县应承担的资助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资金发放标准合规、资金发放及时、结余资金处置合规。
三、资助对象认定方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执行“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符合规范,不存在将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按要求享受到资助政策。
四、档案及信息管理方面。档案留存完整,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管理都按照《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资与标准》分类管理,当中不存在虚假信息。资助系统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完整真实、资助信息安全,为了防范信息外漏,各校从多方面入手,无论是学籍管理还是资助信息管理都做到专人负责,不存在信息外漏。
五、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1、校内资助资金存在结余。校内资助资金提取足额,总体仍存在结余的情况。要求学校加大使用力度,将多余的部分尽快用完。2、资助工作宣传不到位,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大力报道资助,向上级网站推荐力度也不够,导致发表数量达不到上级要求。
X教县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国家要求制定而未制定的,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一律按要求增补制定。凡是已制定制度与国家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废除重新制定。凡是政策执行走样的,一律立即纠正,并追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5
为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平度市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免费作业本等政策。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秋季在籍学生共146人。一年级27人,免作业本费每人8元,二年级24人,免作业本费每人8元,三年级22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四年级22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五年级21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六年级30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总计免款1358。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子女。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平度市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