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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冷链疫情防控存在问题7篇
大小:21.77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09-13 17:59:48 15.29k 14.2k

(3)针对“物资储备不足,应加大采购量”问题,我院根据储备情况及防控需求,计划12月初招标采购防护服及防护口罩2000套(个)、医用外科口罩30000个及其他防护用品。

(4)加强制度管理及落实,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加强防护意识,佩戴口罩。加强进入医院人员的管理,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内。医院采购体温检测设备,加强体温监测。同时加强预检分诊管理及科室的感控管理,消毒记录等规范管理。

(5)核酸实验室:新冠实验室周围无更衣室,穿三级防护无单独区域。已联系核酸实验室的规划设计建造人员,结合我院实际区域,进行再设计整改。

(6)核酸实验室:标本制备区未配备冰箱,新冠样本和提取的核酸无法保存。规划设计标本制备区冰箱放置区域,增加配备冰箱。

(7)核酸实验室:椅子无靠背问题,后勤保障科已积极进行采购,完成后即更换。

(8)核酸实验室:“实验室的紫外线灯为手控的,建议更换为计时器,方便计时消毒,及时关闭”。针对上述问题,后勤保障科结合院感部门,马上安排人员进行更换,可以达到计时消毒,及时关闭。

今后,我院将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感染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及防控流程,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完善核酸实验室设置,加快验收准备,争取尽早投入使用。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防控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好做实。

2022冷链疫情防控存在问题篇6

XXX局按照督查问题整改报送要求,认真进行了问题整改和总结,现将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整改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严防严控群体性聚餐。督促各乡镇严格监管聚餐聚会活动,并每日向食安办上报各乡镇取消群体性聚餐数据,截至2月7日,共收到各乡镇上报取消群体性聚餐XXX起;组织县内大型餐厅负责人(法人)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会,并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要求各酒店、餐厅、农家乐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得承办任何聚餐聚集活动。

(二)加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督查。1月份以来,雷波县市场监管局严格开展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和督导。共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冻品店、食品经营店、餐饮店、酒店、药店等经营户425家次,对未进行消毒、体温检测和未正确佩戴口罩的经营户责令其整改并要求规范进货台账。

(三)严格监管城区药店售药情况。选取城区10家药店监测其出售退热、止咳药品实名制登记情况,并将每家药店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药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做好台账记录,实行药品销售监测周报制度。

(四)健全冷链物流监管体系,加强冷链物流监管。加强入县关口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冷链物流专班成员单位在XXX、XXX、XXX、沙XXX四处入县交通要道设置冷链物流检查卡点,并根据冷链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冷链物流相关台账登记,严格排查冷链车辆、冷链食品,检查冷链食品“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是否齐全,截止2月8日共检查冷链车辆85辆次,无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进入我县;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逐步建立健全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制度。

(五)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冷库管理。排查全县冷库32家,并分类做好相关台账;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度,落实冷库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责任,目前城区范围内挂冷库制度公示牌10家。督查指导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入驻“川冷链”平台,并按要求规范录入销售数据,目前入驻平台企业162家。

(六)排查摸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运输车辆。对全县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货物底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目前,全县无一家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商家。

(七)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截至2月8日,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一共431份,其中冷冻水产品及肉类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203份;外卖骑手从业人员14份;农贸市场、肉类生产场所环境(冷冻产品,肉类、包装表面、设备、污水等)216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信息化程不高。经营户文化程度不高,对于信息化手段使用度不高,部分经营者甚至不会使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导致“川冷链”平台、天府健康通的普及存在一定的阻力。

(二)安全意识、疫情防控意识不够。部分经营户对于疫情防控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防控意识薄弱,部分安全隐患难以及时发现整改。在督导排查过程中一些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餐馆等公共场所未提醒进入场所人员正确规范佩戴口罩、未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和消杀记录等相关记录不完善、进出人员管控力度不够和无防疫标识等防控措施。

(三)人员队伍不足。食药安全、冷链物流涉及环节多,场所广,人员数量多,督查监管任务日趋繁重、有限的人力资源难以完成量大面广的监管督查任务。

(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开展联合整治力度不够。作为冷链物流专班牵头单位,联合专班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力度不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运行机制不完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相比“人防”而言,工作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三、整改措施

(一)持续筑牢冷链食品防疫防线,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层层学习传达,推进“川冷链”平台、天府健康通等平台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话、微信、实地指导的形式加强冷链物流企业“川冷链”平台的规范使用。强化防疫氛围,保证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可追溯力度。

(二)持续发力、强化监管。对标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按照责任清单,加强问题整改,确保工作成效有提升。加强春节期间监管力度,对餐饮、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每天安排相关股室所进行检查督查,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佩戴口罩上岗;每天两次以上对营业场所及电梯等设备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台账;进入经营场所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各营业场所须注册并粘贴防疫场所码。

(三)突出责任、强化督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环节的责任和责任人,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印发《X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告》(XXX发〔2021〕7号),督促各市场主体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印发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单1000份,张贴、发放给广大商户、餐饮企业和超市等,强化经营户和消费者疫情防控意识。

(五)健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体系。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度,落实冷库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责任,对全县冷库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在冷链食品微信群要求各经营户上报每日进出货数据,加强冷链食品动态监管。推动XXX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运行,完善进出仓管理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切实落实进仓报备、信息登记、出仓证明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监管;冷链物流卡点严格排查冷链物流运输车辆,仔细检查相关证明、报告和追溯信息,并详细做好冷链物流车辆信息台账记录。

(六)完善疫苗接种台账。累计接种人数94人,其中监管人员接种人数22人、冷链食品餐饮从业接种人数72人,疫苗接种台账均详细记录接种监管人员和冷链食品餐饮从业人员详细信息。完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存档制度,目前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均在XXX局存档。

2022冷链疫情防控存在问题篇7

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委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对照问题逐一查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分实验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设备、试剂、耗材储备不足: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核酸实验室运行良好,不存在设备、试剂、耗材储备不足的问题。

二、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互联互通程度低,无法实现对发热患者的追踪管控:

整改措施:我委积极加强与部门间的配合,做到联防联控,互通信息,下一步明确联络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互通信息,对发热病人准确追踪管控。

三、基层方案、预案实操性不强。存在方案预案和处置流程照搬照抄、不接地气现象,操作性不强。

整改措施:各卫生院、卫生室对原有的应急预防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对不切合实际、操作性不强的内容进行整改。

四、冬季体温监控设备不准。

整改措施:加大了督导力度,多个商家体温检测设备比较,选择最佳体温检测设备,水银体温计、额温计等配备齐全,严格开展体温检测,详细记录。

五、集中隔离点解除隔离程序不规范。隔离期满人员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未执行两种以上试剂平行检测。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解除隔离程序。所有集中隔离人员观察期满14天进行核酸检测,若出现阳性,按照现行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处置;检测阴性者再观察14天,经检测仍为阴性解除观察,返回社区。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执行两种以上试剂平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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