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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报告精选7篇
大小:29.8KB 8页 发布时间: 2022-09-21 15:20:33 16.23k 14.52k

8、⼯作⼈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作⼈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操作⼈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确定操作⼈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事故应及时报上级领导。

3、教师⽤户帐号、密码由⽹络管理员发放,并统⼀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定期进⾏检查和备份。

5、⽹络管理员负责校园⽤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为⽤户提供⽇常⽹络维护服务和⽇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络⽤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法⽤户使⽤合法⽤户的账号进⼊校园⽹的,追究该帐号拥有者的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不得携⼊软件使⽤,防⽌病毒传染。

3、凡需引⼊使⽤的软件,均须⾸先防⽌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正规渠道获得的⽆毒系统软件。

6、建⽴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遗

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教师的维护⽹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对信息源接⼊的⾻⼲⼈员进⾏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利⽤互联⽹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暴⼒、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他⼈。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

和法律、⾏政法规。

如发现有上述⾏为,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填写好《安全⽇志》,在12⼩时内向上级报告。

2、接受并配合区电教中⼼和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的计算机信息⽹络的违法犯罪⾏为。

3、发现有关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计算机安全案情的,应在12⼩时以内向上级报告。

4、计算机机房设管理员⼀名,其职责是每天不定期浏览主页或⾃⼰页⾯,负责领导还应经常巡视操作者,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即制⽌并报告校园⽹安全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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