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由于账户密码过于简单或办理业务时自己无意泄露密码而导致存款被盗取想象,我行通过报警,查询监控等手段查找犯罪嫌疑人,尽力协助客户找回存款或抓住罪犯。
七、遵守人民银行有关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
我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及人民银行关于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其它制度,按人民银行有关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八、对现有风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管理实施细则》和《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处罚办法》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员工充分了解、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对信用社和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使相关制度更好的得以落实,防止员工无意识的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隐患。
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从内控制度上防止风险的发生。
三是严格权限管理和监控设备管理,防止内部工作人员盗用客户个人信息的风险。
四是引导客户加强个人金融信息和账户密码的管理,防止罪犯盗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的风险。
五是严格执行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大额存取款进行反洗钱操作,防止罪犯盗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进行洗钱的风险。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5
为了强化本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我社在认真学习《xxxxxxx》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员工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内容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我社对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情况以及员工培训教育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1.要求前台柜员对客户信息查询必须出具实名证件并进行照片比对。
2.对客户提供资料及填写客户信息表格及时装订入档保管、不得随意摆放。
3.对营业厅内客户填写的客户信息废表或作废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及时清理并碎掉,以免一些有作案动机的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
4.强调员工工作以外言行举止,防止在日常生活闲谈中无意泄露客户信息。
三、自查结果及以后的工作重点
经过全面的自查,没有发现有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情况发生,但其他金融机构暴露的案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社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客户金融信息保护。
同时我社将进一步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文件及通报的泄露客户信息的案例,引导员工认清危害,吸取教训,确保此类案件不在我社发生。
同时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行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自觉树立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操守,自我约束、自觉远离各种违法违纪的行为,踏踏实实工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杜绝泄露客户信息等违规、违法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