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要认真总结验收,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
燃气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精选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以构建“和谐”为目标,通过“管理创新、规范市场、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属地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公安分局政委、区市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安全的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安监局一科工作人员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
三、工作目标
1.完成市燃气办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
2.巩固“两无”街道成果,防止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及“黑站”、“黑点”回潮。
3.协助燃气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月9日---3月31日):召开全区燃气工作部署会议,下达各街道20xx年燃气工作任务和拆违、“打黑”“打非”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管理、责任三到位,全面启动全区燃气管线巡线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0日):4月份,各街道根据市下达的拆迁任务,首先将街道自建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对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及拆违的准备工作。
5月重点将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
6月份重点将区域内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
7月份是攻坚阶段,将前期没有拆除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部拆除燃气管道上出现的违章建筑。
加大区域内燃气管线的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
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在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分局、区市容局的配合下,联合市燃气管理处对辖区内违法经营的“黑站”、“黑点”进行打击取缔,重点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瓶库和送气车。
5、6、7每月打击一次,彻底杜绝燃气“黑站”、“黑点”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区安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拆违、打黑、打非、巡查情况逐一进行验收。
总结阶段:11月上旬,将对今年**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措施扎实的燃气安全管理达标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燃气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组成燃气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本质安全。
各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对燃气管线上新增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新晨范文网
3、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各街道要对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回潮。
协助市燃管处加大“打黑、堵源”力度,将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点、黑站”、向非法经营燃气者供气的“黑气源”以及送气车作为打击的重点。
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4、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
区安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扩大监管面,拓宽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各街道要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信息的反馈工作,建立信息联络员例会制度,并及时上报治理工作情况,每月20日向区安监局上报工作情况,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