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饲养宠物狗,但是很多家长饲养宠物狗却不怎么文明,所以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的家庭也越来越多,犬吠扰民、犬只伤人、宠物粪便等问题矛盾日益显现。
“一封信”传递善意提醒。活动中,组织志愿者向居民发放了50余份《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向养狗人士讲述了溜犬不拴链、犬粪污染问题对人居环境的不利影响,普及文明养犬知识及注意事项。
“两条线”践行主动清便。通过“线上养犬专家指导、线下动手清理粪便”,双管齐下,提高“铲屎官”的本领,练就养犬“硬功夫”。
“三呼吁”倡导身边文明。呼吁依法养犬,社区律师以案说法;呼吁科学养犬,强调防疫注射体检;呼吁文明养犬,不践踏公共绿地。
此次活动,提高了养狗人士的文明素养,营造了整洁安全的社会氛围。下一步,社区将建立“养犬之家”微信群,建档立卡,设置便便屋,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养犬活动,提升社会治理环境。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2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依法、文明养犬,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和整洁有序城区环境,持续提升石景山区养犬管理工作质效,8月2日,石景山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了多场“倡导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区创城办、全区9个街道分别参加活动。
活动中,区创城办和公安分局民警代表进行了文明养犬主题宣讲,并重点围绕《文明养犬公约》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在活动现场,民警对居民提出的养犬问题逐一进行耐心细致解答。随后,组织在场居民朋友参与爱犬护理常识讲座、文明养犬知识有奖问答、人犬互动表演等趣味活动,并为现场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和主题纪念品。
活动内容围绕“文明养犬”这一主题,通过社会事实和鲜活案例呼吁辖区养犬居民“依法文明养犬”的客观重要性和积极现实意义,活动内容丰富、互动性强,切实走近群众、融入群众,不仅拉近了警民关系,也加深了居民朋友对文明养犬意义的理解。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3
近日,杭州道街道开展“养文明‘汪星人’,做合格‘铲屎官’”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网格员为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页,耐心向居民讲解文明养犬的要求,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到文明养犬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居民文明养犬的意识,劝导居民遛狗时要拴绳,及时清理粪便,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定期给爱犬注射疫苗等注意事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居民”参与监管的自治管理能力,督促养犬居民依法依规文明养犬。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4
近日,回民区钢铁路街道办事处阿拉善北路社区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养犬人”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者向居民发放了文明养犬宣传页,向居民介绍家养宠物要讲文明,办证登记要齐全,定期为爱犬驱虫打疫苗、
遛狗按时按区域、远离孕妇和孩童、宠物户外排便要及时清理等文明养犬内容。
此次活动旨在促使小区居民树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参与意识,引导养犬居民要文明饲养、依法依规饲养,共同营造文明养犬氛围。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5
接上级要求,七道湾北社区民警对辖区住户及商业门面进行关于养犬事宜的宣传,发布并张贴《乌鲁木齐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的通告。
民警入户走访辖区居民群众,向居民群众介绍《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相关条例及内容讲解。详细介绍了辖区内群众养犬登记办理申报材料及基本流程,让辖区居民群众了解登记办理养犬证的必要性不大和关键性。
通过对辖区居民宣传中,让辖区居民多方面了解、认识一下到养犬过程中须知道的事宜。让辖区居民了解哪些犬类是不允许养的,大大提高了居民对养犬登记及文明养犬的重要性。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6
为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浓厚氛围,7月26日晚,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在丽泽广场组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活动中,公安局民警在现场给过往群众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呼吁群众依法养犬、安全管理,自觉办理养犬免疫和登记,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携犬出门时要拴狗链和妥善处理粪便,保持辖区环境卫生。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1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扩大了文明养犬知晓率、覆盖率,使大家认识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重要意义。同时,增强了辖区居民爱护家园、文明养犬从我做起的意识,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7
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进一步严格犬类管理,净化市容环境,引导文明养犬,规范城区养犬行为,我局通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公共场所、生活小区散发《文明养犬倡议书》以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依法养犬知识,提醒养犬的居民出门遛犬要拴链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犬粪便要及时清理、安抚犬类保持安静、养犬“六要”“六不要”等,同时提醒居民外出时尽量远离陌生的犬只,引导养犬人提高文明养犬意识,依法依规文明养犬,形成倡导文明养犬、抵制不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8
8月9日上午,全市依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日活动在全市各县区、各镇街同步展开,规范和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行为的养成。
活动中,各县区、各镇街在广场、公园、商场人流集中地区,联合设立集中宣传点,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条例》单行本、《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现场演示操作养犬登记办证流程、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
现场工作人员号召群众在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基础上,遛犬要牵绳,定期要免疫,养犬要办证、便溺要清理、出门戴嘴套、不养禁养犬,保护环境卫生,争做文明养犬人,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立集中宣传点26个,接待群众1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下一步,全市将持续组织开展城市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和治理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自觉维护市容市貌,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简报9
“这些流浪狗肆意狂奔,随意大小便,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11月15日,东城街道应家村村民向城管执法局市容办反映,很多流浪狗给村民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危险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即日起,永康将对未按时免疫、未挂牌和没有拴(圈)养的犬只、无主犬、流浪犬进行全面收捕。”永康市市容办相关负责人说,经批准和免疫的犬只一律拴(圈)养,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准携犬进入商店、图书馆、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过,市民朋友可以在19时至次日7时进行遛狗。遛狗时由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犬只所排泄的粪便,养犬者必须清除。犬类管理过程中,犬主拒绝、阻挠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所属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内,除重点安全保卫单位外,一律不准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在城区范围内,必须对犬只进行《免疫登记》和办理“养犬登记证”,未经批准注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饲养犬只。个人经许可养犬的,原则上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只必须在户内饲养。经审批,准养的犬只每年需年检一次。凡未经登记免疫、无犬牌、未按时年检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予以收容或捕杀。
目前,永康市城管执法局特别配备了专业的犬类管理队伍进行犬类的日常宣传和管理,对城区道路重点地段进行拉网式巡查,加大无证犬、流浪犬收捕力度,并以步巡的方式进一步向大街小巷延伸,对流落街头和公共场所的未免疫登记犬、不圈(栓)养犬以及流浪犬进行收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