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总结报告7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现作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健全制度
我园对规范教育收费问题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在班子里进行教育和学习,力求达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为上严格遵守。通过落实教育收费工作,推进幼儿园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学期初,领导班子一起学习领会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同时在教职工大会上积极宣传有关规范收费的精神,有关收费工作的意见。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收费的意义,也使家长都了解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在制定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发展情况,逐年修订,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我园加大制度的宣传、学习、落实、检查的力度,使制度落到实处。
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事先公示,发放征询表,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同意后,按标准收取并且规范使用。每位家长分项目签字,自愿清单归档保存。
每学期结束时向幼儿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幼儿提供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向家长加收任何费用,不侵害幼儿家长利益。
三、规范收费,成效显著
在推进依法办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无任何一起受理家长、居民反映有关教育收费问题、信访件的情况。因此,我园在家长、社区中的反映一直是比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以人为本,为幼儿着想,为家长着想。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幼儿园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总结报告8
根据区教文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幼儿园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总结报告9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幼儿园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总结报告10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渠教纪〔2014〕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 “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