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恢复运营车辆必须配备手持额温枪,驾驶员在运营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做到有码可查。乘客乘车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绿码”;对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不佩戴口罩或发热的乘客,驾驶员不得拉载。
四是强化行业监管。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要加大对“两站一场”等客流集散地的市场监管力度,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车辆或人员要现场纠正,不具备防控要求的车辆或人员不准上路运营。
五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出租汽车企业要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向管理部门报备车辆运营数据;汽车租赁企业要严格落实承租人身份核实工作,发现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或身份与登记证件不符的承租人时,要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1、汽车客运站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乘客管控。所有乘客必须持有身份证、出示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详细登记并佩戴口罩方可进站上车。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旅客全部通过汽车客运站配备的全自动红外线体温检测仪进行体温检测。设置专门的临时留观区(隔离室),若发现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人(体温超过37.3℃),第一时间进行留观并做好信息登记,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转送工作,隔离室与公共区域隔开,并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二是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汽车客运站营业前、停业后必须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对进站口、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等重点场所和乘客接触区、设施设备,每隔4小时进行1次消毒。封闭性场所按照每2小时1次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及时清理候车区、购票区、落客区等人流密集区垃圾,保持站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充分利用显示屏、广播、标语、印刷品等形式,加大防疫工作宣传力度,使广大乘客及时掌握防疫常识,提高疫情防御主动性,主动提醒候车乘客佩戴口罩,防止病毒传播蔓延。
四是客运站安排服务人员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2、客运班车、客运包车疫情防控
一是坚持卫生消毒制度。营运车辆坚持每日发车前1小时,收车后分别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含行李舱)每一趟次消毒措施,按不少于2小时1次的通风时间间隔对车辆进行通风,每次通风时间大于10分钟,防止车辆带病毒运行,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车内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并常备口罩、手持式测温仪、消毒液、喷壶等消毒防护用品。客运班车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省际、市际包车乘客要全面实施实名制信息登记。
二是加强运行车辆防控。确保旅客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旅客,不得乘车。在运输过程中,乘务人员加强对旅客观察,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及时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并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三是严格客运安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尤其要加强运行车辆监管,严禁所有客车站外上客、沿途揽客,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营运行为。企业加强动态监控,确保客运车辆严格按照许可的路线、班次、站点运行,严防中途违规上下乘客。
3、司乘人员防控
一是司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加强自身防护。每日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司乘人员上岗前、下岗后体温检测并登记,严禁带病上岗。
二是坚持轮岗轮班工作制度,充足睡眠,保持体力。
三是定期对服务人员、司乘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防控知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
四是做好与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情况排查,及时登记上报。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上报所在单位,安排调岗调休并尽快到定点门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