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学校一直把传染病防控、学生饮食卫生和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一支以胡建国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张林副校长主抓、总务处正副主任分工负责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分工逐层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
明确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不能稳定、监管存漏洞等情况,制定了承包人、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干部三人小组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食品安全事件力争降到零。
针对春季传染病高发期,学校组织班主任、后勤管理人员每天对走读学生进行一次晨检,对住宿学生进行晨晚检,力争杜绝传染病在校园蔓延。
对师生服务部杜绝三无食品进入商店,查到一次很罚一次。
二、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常规化。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与精神。
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橱窗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校园氛围。
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常规化。
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平时在采购物品时严格要求食堂定点采购、索取凭证、登记造册。
使用的食品原料、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成品的食品,鸡鱼肉类、蔬菜类等在入库前由食堂承包商和学校后勤人员一同验货,对于不新鲜,过期,霉变的一概杜绝入库和使用。
每顿的饭菜都要留样待验,并作详细的记录,对卖不完的剩饭剩菜必须全部作为垃圾除理掉,绝不留到下一顿。
学生超市在进货和售货上,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柜台流向学生,若出现变质和过期的必须及时消毁,并作记录。
加强学校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管理,做好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新学期开学,校长室和后勤人员多次将食堂、超市工作人员召集一起学习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知识,要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使食堂、超市操作人员掌握了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班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勤洗手及剪指甲,不穿拖鞋,不准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校食堂、超市卫生与设备的检查,虚心地听取了专家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三、挤出经费改进食堂生产设备,监督物品规范存储、操作过程安全卫生。
加强了对学生食堂的投入,为了改善食堂环境,学校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学生食堂硬件条件。
购置了不锈钢餐具、厨具、加热售饭柜、消毒柜,防食物变质的冰柜,设置紫外线杀菌灯。
每顿对所有餐具及厨具进行消毒后保洁。
食堂环境整洁,有收餐台、带盖的垃圾容器。
库房、粗加工间和操作间隔离,加工间生、熟食品分开,荤、素食品分开,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分开,食品分类存放,库房堆放食品隔墙离地。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处在正常、有序、健康运行的轨道上,基本符合上级领导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毫不松懈地把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向新的更高的层次。
创造一个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佩服,领导认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精选3
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镇(乡)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和市县局关于镇监管所建设要求,我们开展了认真自查,我所狠抓了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实现了安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培训任务落实,我所建设达到了验收标准,自查得分99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豆家镇位于XX县东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约40公里,辖14个行政村,2298户,9787人。
监管对象共91户,其中获证餐饮单位4家,小餐饮22家,获证食品流通单位13家,小食品店18家,学校企事业食堂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家,中心医院1所,村级卫生室14家,药店6家。
xx年11月份成立豆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豆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现有所长1名,工作人员3名,本科学历2人,专科学历2人,村级信息员14名。
县财政统一配备日常监管用车、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
县财政无偿划拨办公用房286平方米。
内设办公室、检验检测室、食品监管、餐饮监管、药械监管等股室。
县财政按照镇所每年每人2800元标准为镇所划拨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每年每人发放360元的工作津贴。
镇政府每年划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4万元,保障我所日常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按照县编委《关于印发XX县镇食品药品监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02号)精神,我所达到机构单独设置,主体资格合法的要求。
2、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92号)、组织部《关于樊小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永组干发[20xx]9号)、县人社局《关于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xx]40号)、《关于各有关镇食药所补充人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xx]185号)、《关于豆家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10号),我所工作职责清晰,岗位分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