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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选6篇
大小:20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0-26 14:16:59 5.03k 3.69k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保密业务制度》、《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等10余项相关制度.

2.总行拟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和使用的检查制度、数据库管理员操作规章制度及报告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并按照制度要求定期检查。

对各支行个人金融信息采集、查询的授权、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3.我行原有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查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

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

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5

为了强化本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我社在认真学习《xxxxxxx》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员工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内容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我社对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情况以及员工培训教育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1.要求前台柜员对客户信息查询必须出具实名证件并进行照片比对。

2.对客户提供资料及填写客户信息表格及时装订入档保管、不得随意摆放。

3.对营业厅内客户填写的客户信息废表或作废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及时清理并碎掉,以免一些有作案动机的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

4.强调员工工作以外言行举止,防止在日常生活闲谈中无意泄露客户信息。

三、自查结果及以后的工作重点

经过全面的自查,没有发现有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情况发生,但其他金融机构暴露的案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社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客户金融信息保护。

同时我社将进一步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文件及通报的泄露客户信息的案例,引导员工认清危害,吸取教训,确保此类案件不在我社发生。

同时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行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自觉树立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操守,自我约束、自觉远离各种违法违纪的行为,踏踏实实工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杜绝泄露客户信息等违规、违法等行为的发生。

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6

中国人民银行:

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恪守法律,严遵法规。

认真汇总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使我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方面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能够做到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违规对外出售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二、组织培训,加强学习。

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充分认识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

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范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牵头办理,汇总法律法规知识,形成题库,组织学习并考试;由营业部组织前台柜员进行学习,提高员工的自律性,让直接接触客户信息的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我行的法定义务,了解客户信息泄露的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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