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充分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市场整规办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2、加大力度,坚决而不间断地打击"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各地要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特别要重点排查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自费项目和游客投诉集中的领域;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员、信息沟通和反馈、案件交接、联合办案等制度,提高重大投诉受理结案率。
3、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
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规,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4、继续加强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
发挥各类媒体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培养旅游者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旅游者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合法维权。
5、注重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
要以持之以恒的毅力,推动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快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加强旅游诚信监管的基础和能力建设,提高旅游执法和监管水平;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具有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心全意为海内外游客服务的从业人员队伍。
6、继续推动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在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国际合作。
对已建立合作机制的,要加强与对方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掌握旅游对外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和中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
截至7月5日,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旅游局(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当地的专项行动工作。
贵州、广西两省区旅游局联合当地整规办、公安厅、工商局和地税局共同发文,具体部署整治"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其中,XX省将从6月到10月,对全省旅行社零负团费、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以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方式招揽游客用餐、购物和到景区(点)游览,非法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黑社"和非法办事处、旅行社门市等进行重点治理整顿。
北京市从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和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旅行社投诉情况,双管齐下治理"零负团费"。
XX省制定《XX省出境旅游组团社治理整顿"零负团费"考评标准》,列出了20条"禁令",违者将被给予相应处罚。
河北省将对涉嫌"零负团费"经营的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并进行公示。
上海市从抓好规范和使用旅行社合同文本、全面推进"阳光价格"政策、联动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四黑"、与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管道联系、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建立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等六个方面着手治理"零负团费"。
福建省结合本省旅游市场实际,确定了"五个从严查处":从严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从严查处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和挂靠承包门市部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虚假旅游广告;从严查处旅行社使用"黑车"、"黑导"接送旅游者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行为。
安徽省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质监队伍建设,提高旅游投诉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等方面入手,开展专项行动。
目前,各地的专项行动进入对"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全面排查阶段。
二、积极推动旅游诚信长效机制建设
1、开通"中国旅游诚信网"。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今年3月初开通试运行"中国旅游诚信网"。
该网以旅行社业务年检、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导游IC卡管理等系统为基础,设立了旅游诚信动态、诚信榜、曝光台、信用档案、旅游投诉、诚信管理、诚信交流等项目,初步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交流、社会监督、旅游服务的平台,对促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将发挥很好的引导作用,也为社会公众和各个方面了解、参与旅游诚信建设提供了有效渠道,增强了旅游管理部门为企业、为导游人员和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功能。
2、推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明确了出境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间的矛盾纠纷,促进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旅游从业人员规范服务,以及旅游者理性消费,培育成熟有序的出境游市场。
目前,国家旅游局正组织该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工作,以使其使用面在今年底覆盖全国。
3、继续与香港、澳门、泰国等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开展诚信旅游合作。
4月25日,我局在京举行了"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第三次联席会议",双方在共同推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打击"零负团费"的联合行动,重新确认赴港旅游的组团社、地接社名单,加强对赴港旅游消费者的宣传和指引,推广"优质诚信香港游"产品,加强旅游质监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的合作,妥善处理两地旅游投诉,加强与中消协和香港消委会的沟通与合作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目前,已进入落实阶段。
我局还与澳门、泰国旅游局就共同规范内地居民赴澳门和中国公民赴泰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有关磋商和会谈。
4、着手建立旅游诚信评价体系。
委托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开始拟定"中国旅游行业旅行社、导游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将通过标准化手段,建立旅行社、导游人员的诚信信息征集、公示制度。
三、继续强化对出境旅游市场的依法监管
我局以防范利用出境游渠道进行非法滞留、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为重点,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目的地国家及地区驻华使馆的信息沟通,及时根据上述方面通报的组团社涉嫌违规情况,督促相关省市旅游局进行核查。
今年2月,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违规组织绕道赴台旅游的两家出境游组团社给予了取消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处罚。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