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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自查整改报告4篇
大小:473.31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11-05 17:14:38 16.08k 14.91k

三、下一步打算

继续在“合”字上下功夫、做文章、切实做到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合理推进。

一是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验,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周到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

三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重点加强医院老年病区以及康复、护理、临终关怀机构建设,拓展老年人健康服务。

四是探索以居家护理、社区护理为主,机构护理为补充的长期护理制度,将医疗服务延伸到家庭。

五是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优势和作用,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发展中医养生,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在这次验收评估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各位领导、专家指出的不足与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医养结合这项惠民服务办实、办好。

医养结合自查整改报告4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市城区(苏仙区、北湖区)户籍人口约85.4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2.12万人,占总人口14.19,高出国际标准4.19。市城区开设老年病病区的医院4家,有老年病床位236张。两区已逐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及民办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机构,共有养老床位3070张。

(一)领导重视,科学规划医养结合工作

20XX年1月23日,瞿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中心城区综合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建设问题。7月17日,市政府领导专题调研部署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工作,决定安排专项经费,启动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4号)。20XX年6月2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本级公办示范性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决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二期项目以“郴州市康养中心”名义申报立项,为市本级公益性医养结合示范性项目,规划建设养老床位500张,其服务对象以政府兜底保障的群众为主,并根据社会需求,兼顾社会养老。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二)落实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

积极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市财政给予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达到3000元/张和50元/人·月。

(三)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

自20XX年以来,市政府连续五年把居家养老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一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平台建设、服务开展、政府购买资金管理、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建立有效的奖励考核机制。

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坚持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与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相结合。一方面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与实施下岗再就业工程有机结合,通过招聘、培训、持证等方法组建了以4050人员为主的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和队伍组建由社区、热心人士、邻里邻居、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的志愿为老服务队伍。

三是整合资,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在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上,整合社区(村)卫生服务站、文化站(农家书屋)、体育设施等资,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健身、医疗服务。

(四)当前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关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医养结合的养老工作,郴州还处于初始状态。20XX年11月18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医养结合项目协调会,形成了《关于市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但发改、民政、卫生计生、人社、财政、国土、税收等医养结合工作有关部门还未制定操作规范,也未建立工作机制,制约了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

二是养老机构无医疗功能。目前我市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没有内在联系,福利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未内设医疗机构,未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与生活护理割裂。居家健康养老机制不健全,市中心城区社区居家老人未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急诊服务、护理服务、健康查体、健康咨询等)协议,存在医疗养老体系不健全、质量不高、管理松散等问题。

三是医疗机构无养老功能。没有专业的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市城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医院仅设立了老年病科,不具备养老服务功能;市精神病医院目前基本局限于为老年痴呆症、老年精神病极少患者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根据郴州的情况,值得推行的医养结合模式。

(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服务平台的居家养老

由政府主导,并配套财政资金支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信息网络平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二是为辖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

三是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制签约服务,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便民服务,包括家庭医生处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预约优先等,政府发文明确由签约医生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可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财政补贴、个人自付三方分摊。

四是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建立云医院。以家庭医生为基础,以云技术为手段,建立云医院,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会诊、转诊、远程医疗及业务协同的互联共享。利用家庭医生工作室平台,整合资,在居家养老互助中心、养老机构搭建云医院居民终端平台或云医院体验店,为老年人看云医院提供看病场所、设备和就医指导。

五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护理病房。收治高龄、患有慢性疾病,在医疗中心明确诊断并基本控制病情的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疾病恢复期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并与区域医疗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转接制度。

(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由单位或个人筹集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院等养老机构,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设正常疗养区、失能和半失能区、失智区等分区管理。300张床位(含)以上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置综合门诊部,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3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置医务室或诊所。举办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民办非企性质的护理院,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卫生医疗执业许可证,医保部门在机构护理工作符合规定后与机构签订协议,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余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同时还采取财政补贴等激励机制保障养老机构运转。

(三)医院内设养老机构

一是依托原有的医院医疗资,特别是一些特色专科医院,建立老年医疗养护中心,为失能、失智、临终关怀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养护。以“医保包干”助推“医养结合”,采取按日包干、分类结算的结算管理模式。

二是利用医院闲置床位,开设医养结合康复中心。部分医院由于区域重新划分,服务区域人员变少,病床空闲率较高,为合理利用医院资,开设康复中心,并引进民办养老机构,医院医疗团队负责老人的医疗需求,社会养老机构负责康复中心老人的养老生活护理,实行医保住院、托护养老两个运行体系,收治以既有医疗需求又有养老需求的老人为主,以住院病人收住入院,好转后按需求转入养老模式,医养互换时切换信息。

三是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利用医疗资,拓展业务,在康复的基础上,开设养老中心。

三、有关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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