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范文1
近期,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再度紧张,为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XX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好口罩并做好日常健康防护和监测,每天对药店环境进行消毒,消毒记录完善,要求顾客入店戴口罩,进行测温,并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购买感冒退热止咳类药品,查验身份证明,并通过扫描“一店一码”填报相关信息方可购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规范,执行到位。
我局执法人员还对药店经营销售的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相关进货票据台账齐全,价格方面也比较稳定,没有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不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3月以来,我局共检查药店200余家,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力12家药店责令立即整改,5家停业整顿。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对药店疫情防控的检查力度,督促药店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四类”(抗生素、抗病毒、退热、止咳)药品,医用口罩、消毒消杀类疫情防控物资的进货渠道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和督促药店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范文2
元谋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门市部,根据元谋县医保中心要求,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上半年来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经营面积80平方米,实现销售任务9万元,其中医保刷卡2万元,目前经营品种3000多种,经营医疗器材10多种,保健品20多种,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药师协理1人。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
(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范文3
本药店更加重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和GSP管理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组织涉药人员集中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越范围经营,本店所有药品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属国家严禁禁止销售的药品。
统一从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3、职员与培训,全体人员经嘉定县食品药品药监管理局培训后,特定店员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药品管理法》《质量管理制度》《业务知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建立员工教育档案;
4、设施,设备的养护,陈列和储存,如湿温度计的调节,计量进行检查,空调的排风除湿,蚊蝇灯的清理。
冷藏柜的养护。
按日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的养护,进货验收和养护,根据验收和养护的专业培训。
对药品的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进行检查,标签说明说及相关文件检查,并做好记录,药品的分类摆放,如发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不标准,及时改正,药品养护和检查在32以上,并做好记录;
6、药品销售与服务,药店以质量服务第一,销售人员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上岗,营业时对客户热情,佩戴胸卡并有姓名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