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药品不要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说明药品禁忌,注意事项。
本店售出药品按有关规定售出药时,必须凭执业药师或职业药师助理开具有处方才出售处方药。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县局指示精神领会文件的宗旨,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县食品管理局的领导对工作的认真。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范文4
为积极应对本土疫情多发态势,切实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
本次行动制定清单式行动计划,综合采取督导、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药店”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一店一码使用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购药人”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三项基本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督促药店切实做好发热病人”早报告”,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
截至目前,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余人次,检查药店94家次,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进一步压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范文5
为推动我店实施GSP认证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GSP认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以质量管理为重点,对业务流程和各环节整改、完善,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和加强,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并认真组织自查,现将我店实施GSP认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店概况
我药店成立于20xx年2月7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海华苑6栋1号铺B区,注册资金为3万元。
药店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经营药品品种达695个,开业以来实现销售4万元,属小型企业。
本店目前共有人员5人,其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人,质量管理员(兼验收员)1人,大专学历,职称为药师,养护员1人,高中学历。
药师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和处方审核等项工作。
药店营业场所60平方米,无仓库。
配备有空调、冰箱、用于调配处方和拆零的设备设施等。
药店自从开展药品经营业务以来,按照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抓管理,促经营,求发展。
加强软、硬件的建设和改造,公司从经营业务到药品质量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系统化管理,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一切不合格和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实施GSP认证工作自查情况:
(一)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GSP的有效运行,药店成立了由全体员工为成员的质量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药房质量管理工作满足GSP要求的具体规定、依据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实施GSP的前提条件。
质量负责人制定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职责,使药房的质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杜绝了质量管理的随意性,使所有员工都能把好药品质量关。
并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
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及相应的质管、验收、养护岗位等,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做到GSP认证实施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二)加强培训,合理配备人员
围绕质量管理这个中心,根据GSP的要求,全员培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采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等方式进行职工教育,提高职工整体业务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药店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及考核,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GSP及岗位知识,质量管理员、养护员、验收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全部符合上岗要求。
并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健康检查,每一员工均建立了健康档案。
重点岗位配备了符合GSP认证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