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度,麻田村对综治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全年共支出综治专门经费3万余元,麻田村综治专干的工作经费足额发放,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了全街道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公安工作与街道治安形势
继续加强同派出所的联系和协作,将派出所干警纳入村级的考核范围内,让派出所干警分片驻村一同写进年初制定的20__年度干部管理办法中。
制作警民联系卡,发放至群众手中,提高派出所的效能意识和群众的安全感。
不断巩固强化政府与派出所之间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采取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突击检查等手段进行了治理,相继开展了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网吧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使突出治安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使今年来困扰本村治安的部分突出问题得以有效解决,麻田村治安形势明显改观,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属地管理工作
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各单位的综治工作由村支两委负责,在今年的属地管理中,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与36个村民组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份,切实做到横签到边,纵签到底,将综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基层。
2、村支两委会同综治办、派出所,每月对辖区综治工作及夜间防范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3、对部分发案单位进行了通报与整改。
4、针对在日常检查是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通报,落实相关措施。
5、12月上旬,下发专门文件,要求辖区各单位对照自查表全面开展了综治自查工作。
街道统一检查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
四、平安建设工作
平安建设工作是今年综治工作的中心,本村自新年伊始就开始全面启动,全年共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于三月份制订下发了麻田村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方案,对本年度创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发放到各单位对照落实。
2、于五月份召开了辖区创安工作大会,辖区负责同志200余人参加会议,对今年创安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和安排。
3、为使平安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不走弯路,辖区综治办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三书”制度,即创安工作建议书、整改通知书、否决预先书。
在创安工作的各个阶段有针对的发放,有力促进了辖区创安工作的平衡开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
4、为进一步规范平安村(社区)建设,综治办购置统一制式档案盒350个,统一张贴创巡档案标签后发放到基层使用。
同时,为36个村民组统一制作创安工作组织制度图版32块,推动了基层村室规范化建设。
5、村级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全年共拨款4000元用于创安及综治工作,主要用于图版制作、外出考察、材料印制、日常督查、防火清障等工作,为创安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群防群治工作
1、基层治安防范工作。
今年,麻田村先后下达《群防群治工作方案》、《秋季治安防范工作意见》、《冬防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规定,对基层防范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各村民组普遍建立了村级群防群治组织,落实了打更放哨人员,配备了警棍、哨子、袖标、电筒等站岗用具,并要求领导带班带班查岗,逐日登记,切实做到了村村有岗、夜夜有哨。
尤其是进入冬季以来,各村民组分别采取了组织专门巡逻队、居民轮流排班等不同方式开展夜间治安防范工作,做到能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犯罪行为,使本村的发案率大幅度下降。
为推动基层防范工作全面平衡发展,麻田村还于11月15日组织了辖区冬防工作会议,派出所、各村民组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辖区冬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冬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2、十户联防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镇综治办的安排,麻田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几个村民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麻田村全面推开十户联防活动,全麻田村36个村民组共成立十户联防组20个,分组名单全部登记存档并分组上墙,各联防组按照十户联防方案的要求,按部就班地开展联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群防群治一事一议经费收取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各村委会一事一议经费全部收齐并办好相关手续。
六、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基层各类矛盾始终是困扰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为切实做好基层各类
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街道及时建立健全了各级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各社区专门设立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全年召集村民组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例会12次,对各阶段的基层矛盾纠纷进行摸排、统计、归类、存档上报。
按照雨敞坪镇综治办__号文件精神。
麻田村自今年以来持续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专门制订了工作方案,对此次矛排工作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排查范围、工作步骤、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及时下发基层对照落实。
对摸排出的问题,根据矛盾分类,明确专人调处或指定各村民组长负责处理负责协调,限定调解时间,严防矛盾激化形成群体的事件。
截止12月中旬共20余起,其中一类矛盾2起,二类矛盾12起,三、四类矛盾6起,严格按照区文件要求,一类矛盾由镇就地解决,二类矛盾由综治办安排专人,基层配合解决,三类以上矛盾上报镇综治办,由区委、区政府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