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本机构反洗钱组织架构设臵情况,反洗钱工作体系的运作情况,可疑交易分析甄别的模式,对新型业务的洗钱风险研判机制等。
(二)人员配备与资质情况。
报告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岗位的人员配备,以及反洗钱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或业务资质情况。
三、反洗钱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
报告本机构采取哪些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以及如何开展客户分类管理等情况。
(二)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
报告本机构针对高风险20——
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采取了哪些加强型识别或控制措施,如何开展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等情况。
(三)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报告本机构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报告本机构可疑交易标准制定、交易监测和分析甄别机制,本年度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五)对高风险业务的针对性措施。
报告本机构针对哪些高风险业务采取了何种针对性措施。
(六)开展反洗钱宣传情况。
报告本年度自主及参与开展反洗钱宣传情况。
四、反洗钱工作配合与成效情况
(一)协助行政调查情况。
本年度协助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的情况。
(二)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
本年度接受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和县联社反洗钱现场检查的情况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
本机构向县联社报告反洗钱工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接受县联社约见谈话、监管走访等日常监管情况,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承担其他重点任务情况。
承担县联社反洗钱有关工作任务或调研任务情况,配合其他工作的情况。
(五)有无重大违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信息泄密、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职责导致洗钱案件发生,或内部人员涉嫌洗钱案件等情况。
五、其他反洗钱工作情况、问题及建议
重点报告反映本机构的反洗钱特色工作与积极效果,工作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反洗钱工作改进建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