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频繁公转私、私转公
大量的“公转私”(企业账户汇款到个人账户)行为,可能涉及POS机套现、偷逃税款、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等原因,银行特别要留意公转私后,通过ATM频繁支取现金的行为是否存在洗钱动机。
至于“私转公”,则涉及的不法行为可能是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银行须重点关注公司账户大量收到个人转账的现象,是否与公司经营模式相符。
银行除了要重视企业客户上述的洗钱风险特征外,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客户经理也常能发现洗钱风险的线索,例如企业客户法定代表人到银行网点办理对公账户卡遗失业务,却无法说明资金来源及用途的来龙去脉,银行就须马上提高警觉。
银行对企业客户的洗钱风险识别,应注重客户信息的全方位收集,同时还要提高客户经理对洗钱风险的敏感度,及时排查上述相关线索,并依具体情况迅速调整企业客户的洗钱风险等级,甚至采取限制交易渠道等管控措施。
银行反洗钱风险点及控制措施5
网上银行业务由于其虚拟性、快捷性和关联性等特点,在给银行客户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网银交易容易产生的洗钱风险,杜绝非法交易通过网银滋生和蔓延,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地发展。
一、网上银行业务产生的主要洗钱风险
(一)利用网银交易的虚拟性洗钱
网银交易是通过电脑和互联网在虚拟环境下进行,银行并不保留传统业务下常见的笔迹、凭证和影像等物理痕迹。
犯罪分子就利用网银交易这个特点,伪造身份或通过人开立网银账户及办理业务,给银行的识别和鉴别带来很大困难。
(二)利用网银交易的快捷性和数字性冼钱
现实生活中的纸币或金属货币都具有形状和重量,目标明显,银行柜台人员很容易发现巨额资金的可疑交易。
而网上银行处理的是电子化数据信息,犯罪分子利用其快捷性和数字性能很快完成资金形态的变换和转移。
(三)利用网银交易的关联性洗钱
非法网银交易账户之间大多存在多重关联性,其账户交易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活动明显不相符。
很多关联空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很少或者几乎没有,但短期内,这些空壳公司账户交易流水里出现巨额资金的转入和转出,而这都是通过网银划拨的。
(四)利用网银交易的监控漏洞洗钱
网上银行资金的转移会生成出庞大的网络数据,其流转速度也很惊人。
虽然我国早已建立起网上银行反洗钱的监控系统,但是面对电脑黑客们不择手段、层出不穷的网络攻击,我们的监控系统难免有漏洞,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犯罪活动。
二、目前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风险难点
(一)网银账户身份识别难度增大
网上银行交易具有虚拟性特点,这就决定银行工作人员不仅难以识别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也难以审查交易金额的来源和性质。
对金融监管机构和我国执法机构来说,网银复杂的加密技术的使用,也使他们难以在有限时间里调查和识别 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
(二)我国网上银行反洗钱法规不健全
至今为止,我国尚未有一部严密有效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律规章。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规章制度,相关部门才能有法可依,才能对网银电子资金的划拨、确认和风险责任认定等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真正威慑妄图通过网银洗钱的犯罪分子。
(三)部分金融机构网银内控制度尚不完善
有些金融机构在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时,没有突出网上银行反洗钱的特殊性,未能有效建立起网上银行业务包含的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报告和记录保存以及内部检查稽核等内控制度,更没有及时将人民银行最新的反洗钱监管政策贯穿到内控制度中加以落实。
(四)当前网银可疑交易监控体系存在漏洞
由于网银交易的快捷性和数字性,网银交易数据庞大又难以监测,尤其当网银资金的跨区域流动时,监控措施很容易出现纰漏。
比如,有些银行系统中洗钱可疑交易报告会存在用户名不确定或交易信息缺失的情况,从而造成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补录、补正困难,并形成数据积压的问题。
三、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风险管理措施
(一)加强网银反洗钱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
面对网上银行形形的洗钱犯罪活动,国家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网银交易的法律制度的建设,首先要梳理和修订现有的电子交易法规,然后制订出专门的网上银行反洗钱法律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反洗钱法规,并根据人行和银监局的监管要求,严格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银行机构要完善反网银洗钱内控制度
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管部门反洗钱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并把监管部门关于网银反洗钱方面的精神,贯彻到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上面来。
商业银行要优化内部反洗钱组织架构,建立起高效、系统化的内部反洗钱监控制度,确保能内控制度能覆盖网上银行所有的业务过程,严防内外勾结,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