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购⼊⾷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品名称、规格、数量、⽣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档等其中⼀种⽅式建⽴进货台账。
⾷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品安全管理⼈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标注,并将⾷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提⽰;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坏、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品安全标准的⾷品,应当⽴即停⽌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品。
⾷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品与⾮⾷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品仓库实⾏专⽤并设有防⿏、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品的,应在散装⾷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品的名称、⽣产⽇期、保质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式等内容。
(五)建⽴⾷品进出库专⼈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检查,防⽌⾷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品安全要求的⾷品。
(六)⾷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燥和整洁。
(七)⼯作⼈员应保持个⼈卫⽣。
三、⾷品卫⽣保障制度
(⼀)⾷品与⾮⾷品、⽣⾷品与熟⾷品分开摆放,避免⾷品交叉感染。
(⼆)展⽰⾷品的货架、⽤具必须在展⽰⾷品前进⾏清洁消毒,并定期进⾏保洁、消毒,⽤具不混⽤、不乱⽤。
(三)销售直接⼊⼝的⾷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毒、清洁的售货⼯具。
(四)展⽰柜的玻璃、架⼦、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品,展⽰的⾷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卫⽣。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品卫⽣管理⼈员,负责各项卫⽣制度的监督落实⼯作。
(七)进⾏定期或不定期卫⽣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员个⼈卫⽣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
(⼋)发现问题,由卫⽣管理⼈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员⾷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员、从业⼈员参加⾷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新参加⼯作的⼈员包括实习⼯、实习⽣必须经过培训后⽅可上岗。
(三)建⽴从业⼈员⾷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员的健康检查⼯作,建⽴从业⼈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品经营⼈员必须每年进⾏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可参加⼯作,不得超过期限使⽤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肤病等有碍⾷品安全的疾病的⼈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品的⼯作。
食堂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6
1、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须使⽤符合卫⽣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洗、⼆清、三消毒”的程序进⾏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和时间。
b:采⽤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洗、⼆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法和时间。
4、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光洁、⽆油渍、⽆异味、⽆药液残留,符合卫⽣要求。
5、餐⽤具使⽤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