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理顺养老和医疗机构条块管理机制,解决好目前养老由民政管,医疗由卫生计生部门管,医保由人社管的局面,打通医养结合“瓶颈”。
二是要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机制。
包括准入、运行及监管机制。
三是出台医养结合服务优惠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医养机构的医保政策、税收管理和土地供应等保障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郴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医疗机构养老床位进行专项经费补助。
2、科学制定规划。
建议政府根据目前市城区的人口特点及发展趋势,结合实际,制定医养结合的布局规划。
将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设施与民政部门管理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或者就近建设,有效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
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居家养老做好医疗服务。
居家养老仍是主要的养老方式,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的工作平台,为居家养老做好服务。
1、要进一步加大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
按照国家“一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家,1o万人以上可设置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市城区需设置15家,北湖区8家,苏仙区7家。
目前北湖区郴江街道、骆仙街道和苏仙区观山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标准化建设,还未投入使用;北湖区涌泉街道、苏仙区王仙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进行标准化建设;苏仙区苏仙岭街道陈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购买改造进行标准化建设;北湖区下湄桥街道、增福街道、北湖街道等3个街道;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南塔街道等2个街道未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对未进行项目建设的督促限期完成。
2、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
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源,建立医生服务团队,规范医生服务团队的运行,鼓励在职医生和其他医生参加签约服务。
有条件的可开设老年护理病房。
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作,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3、规范为居家养老对象进行医疗服务的行为。
划分服务对象的等级,明确服务套餐的内容及收费额度,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社保或财政的政策扶助付费标准。
(三)集中发力,实现医养结合机构零的突破
根据《*********************》要求,建议政府牵头,从实际出发,集中发力,规划建设一批社会市场需要,服务对象满意,投资者盈利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我市医养结合机构零的突破。
重点推进市本级公益性医养结合示范性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二期工程;市精神病医院以老年病、老年精神康复为主及老年人临终关怀的养老服务中心;北湖区小埠南岭生态城地产养老产业项目;苏仙区太阳城社会福利中心拟建的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将它们打造为我市医养结合,健康养老示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