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督导。
由于福利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大多行动不便,一旦发生火灾难以逃生自救,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我局将根据局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加强对福利养老机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与未然。
二是强化落实整改。
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下发整改督办单,逐一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专项档案,限期消除隐患。
对通过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养老机构,及时专题向政府报告,提请协调解决。
对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拒不整改、带病运行的.养老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该转型的转型、该关停的关停,严防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
在检查同时,现场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普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护逃生等知识。
将消防知识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课程,提高自主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主要困难
(一)建筑合法性问题。
大部分敬老院为旧建筑改造,耐火等级低,土地、房产手续、建筑图纸不全,无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二)工作人员问题。
绝大部分敬老院配备的工作人员在5人以下,夜间值班人员更少。
发生紧急情况时,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不能自理人员的疏散存在较大困难。
养老院消防安全自查报告2
按照20xx年养老机构“四大”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0]102号)、《全省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大体检、大培训、大曝光”行动方案》(黑民函[2020]35号)、鸡西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抓好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以安全教育为主线,以安全督促检查为手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市8家养老机构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
虎林市有养老机构8家,其中公办3家、公建民营3家,民办2家,其中消防未验收3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去布置、去落实。
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
要求各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人员责任落实。
要求各养老机构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细化安全检查事项,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联合市监局、卫健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指南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大体检,检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服务质量和人身安全。
要求养老院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对消防隐患的自查自纠,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消防隐患安全的良好局面。
工作人员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三、落实整改措施
虎林市中心敬老院、祥颐康老年公寓(原社会福利院)分两期进行了消防改造。
一期改造工程为对中心敬老院、祥颐康老年公寓(原社会福利院)消防装修改造各2800平米,喷淋改造各130个,安装外部消防管网各12处,新建消防蓄水池、泵房个共一处,改造高位水箱间共一处。
一期中标总价为153.04万元,于2017年10月完工。
二期改造工程为对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均设置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室外电缆沟及铺设电缆以及消防恢复工程等。
二期中标总价146.42万元,于20xx年11月完工。
目前两院改造工程均已完工,在收尾办理验收阶段,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于2020年7月底可以彻底验收完成。
我市老来福养老院新建大楼20xx年10月份竣工,本年12月份投入使用,消防工程项目及相关手续以在消防部门备案,由于春节过后就疫情封院,预计开封后一个月,后续工作全部完成,并可取得验收手续。
养老院消防安全自查报告3
20xx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我院的安全、消防部署,以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抓手,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理念,广泛深入,在每天的生活及工作中都把安全与消防工作放到首位。
做到了安全、消防的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我县敬老院各项工作安全平稳的开展,保障了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全县敬老院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