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谈一下习体会。
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是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
《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质。
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的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
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我们在理解这些基本理念时,必须把握好以下两点:
第一,语文教学对象的全体性。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是为全体学生设计的,不是为少数尖子学生设计的。
例如,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情感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祖国语文是祖国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载体。
因此,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应该把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作为首要目的,使爱国主义教育在语文教学中得到具体落实。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干扰,语文课程要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还需要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作出不懈的努力。
第二、语文素质培育的全面性。
语文素养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养。
语文素养内涵十分丰富,它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语文综合实践能力为核心,是语文能力和语文知识、思想情感、语言积累、语感、思维品质、品德修养、审美情趣、个性品格、学习方向、学习习惯等的有机结合。
语文素养不仅表现为有较强的识字写字能力,而且表现为有较强的生活中综合运用语文的能力以及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
2、提倡语文综合性学习,是语文教学的重大发展和突破。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综和性学习,顺应了新世纪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是素质教育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语文课程改革的重大发展和突破。
具体表现在一有利于语文课外综合实践活动的落实。
因为小学生学习语文主要有两个通道:即语文课堂教学和语文课外实践活动。
这两个渠道是小学生语文综合性学习的“两翼”,相辅相成,既有紧密联系,又有相对的独立性。
二是有利于小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
语文的思想教育功能是“润物细无声”。
学生带着浓厚的兴趣参加语文综合性学习,将大大增强语文教育的育人功能。
三有利于各类学生的智力发展。
学生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可以根据自己探究的需要,随时改变原设计的思路,沿着更新的目标去探索、前进,以求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由于充分尊重了学生的意愿,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能够可以根据自己兴趣、爱好自主的进行设计活动,这样便产生了强大的内驱力。
因此,在活动中学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其潜能得到充分发挥,个性、特长都能得到充分施展,智力因素都能在各自不同的水平上得到充分发展。
3、关注学习过程,重视学习方法。
以往的教学突出表现为重结果,轻过程,轻方法。
《语文课程标准》将“过程和方法”提到课程的三大目标之一的重要高度来强调,无疑是对旧教育思想的有利反抗。
关注“过程和方法”,既遵循了人的的规律。
同时,关注“过程和方法”,有利于教学改革的深化。
对于学习方法和学习过程,老师并不陌生,但是,从我们长期的语文教学实践来看,他们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
《语文课程标准》把他们列为三重之一,就是要强化观念,坚决落实,有利于教学改革的深化。
首先,“过程和方法”地位的提升,有利于教学中心由教师转向学生。
尽管“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口号喊了许多年,但在不少老师的眼里“主导”即“领导”,习惯于以自己为中心,课堂所有环节的设计都按着自己的思路,运行在自己设计的框架之中,而学生永远是教师操纵的对象,在这样“主导”下,学生的“主体作用”显然大打折扣。
现在《语文课程标准》强化“过程和方法”,就要求教师把视角中心转到学生身上,要认真考虑才怎样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还要考虑给他们创造大量的语文学习实践机会来运用、提高。
这样,教师必须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让学生活动成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过程。
所以关注学习“过程和方法”,必然会引起权重的转移,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以巩固。
其次,“过程和方法”地位的提升,有利于教法向学法的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