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1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二、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
对18户食品加工户,其中豆制品3户,卤菜加工3户、酒类3户、挂面加工户2户、餐饮业7户,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6户已办理卫生许可证,其中8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2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xx市场监督管理所,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同时对7户屠宰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实行查证。
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四、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
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
与乡中心学校管理责任书,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乡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上杭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工作实施要求,并结合示范县乡镇考核评分标准,逐条分步落实,基本完成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设置及经费保障
为了更好地惯彻落实工作要求,我乡成立以主持政府工作副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两网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示范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成立了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和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小组。
并且创建工作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划拨2万元作为创建经费。
二、健全和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将药械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乡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乡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
三、完善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我乡有两名协管员,各村设一名安全信息员,并积极参与县药监部门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等业务培训。
同时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原则,扩大药品供应覆盖面,加强对药品配送情况的检查,实现药品监督网覆盖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
并且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统一配送也逐步开展,零售企业和个体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均由合法企业供应。
四、加强日常巡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全年不定期对辖区内20家卫生医疗机构巡查40多次,对部分单位药物存放混乱,卫生条件差、虫蛀等现象提出口头警告。
未发现假药或不正规渠道进药。
协助药监部门协查假劣药3次共12个品种。
全年共上报药物不良反应17例,器械不良事件5例。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咨询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民药品安全意识,创建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关注药品安全浓厚氛围。
六、不足部分
1、村民素质较低,药品安全意识有待于提高。
2、未配有药品安全专管员,日常巡查由兼职协管员负责,造成巡查频率不足。
3、大部分信息员意识不强,对上报违法违规事件不够重视。
4、因历史原因,村卫生室药械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未达到真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