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首访首诉处理妥善、彻底,尽量避免不满升级引发的二次投诉。
在妥善处置投诉事项的基础上,发现服务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三)改进投诉管理
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以优质高效的投诉处理助力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把管理重心放在防范有责投诉、避免或减少二次投诉和升级投诉上。
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解决焦点、热点和难点投诉问题,推动潜在风险的前端化解和源头治理。
深入查找重大、频发、典型投诉事件体现的根源性问题,主动发现和揭示风险,推动服务的不断优化完善。
(四)加大考核力度
继续强化客户投诉治理,在年度分支机构考核中增大投诉的考核占比,对反映集中、消费者多次投诉的问题加倍处罚,双向问责等方式重拳出击,并强化客户投诉的问责机制、通报机制。
(五)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力水平
20XX年,消保部将加强员工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多次消保培训,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本行工作人员投诉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将投诉消化在基层、处置于萌芽状态。
(六)强化服务,提升员工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继续加大对营业网点的服务检查力度,建立由总行、管辖支行、神秘人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检查体系,进一步巩固规范化服务工作成果,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强化客户体验效果。
(七)进一步强化宣传,提升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继续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常规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积极配合银监局及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万里行”等面向广大群众的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加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升消费者保障自身资金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
重点宣传那些对群众危害大、容易上当受骗的金融知识,如金融诈骗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假币的识别技能与制假贩假的犯罪性质、非法集资的陷阱诱惑及严重后果、参与洗钱的危害性以及反洗钱在反腐、反黑、反走私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居民的金融素质;三是强化日常宣传。
各营业网点借助LED显示屏、宣传折页、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业务宣传渠道,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我行的产品政策、产品特色及服务流程等金融知识,同时提醒客户注意产品风险,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八)梳理消保相关制度,确保制度完整性
对照监管要求对各规章制度进行再次梳理,对不能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缺陷的立即修订,缺少的立即制定,做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银行员工消保知识培训计划精选4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是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
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
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是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
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
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
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