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公开时限管理。我县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标、成交结果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政府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投诉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评审考核结果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月度记录不晚于次月10日前公告。
2、落实部门公开责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库〔20XX〕86号、财库〔20XX〕135号文件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实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主体等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公告时限等方面的责任,建立违规惩处机制。
3、开展专项监督考核。采购单位、评审组要主动回应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预判、预案和跟踪,主动发声,及时解惑。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合规性等信息公开情况监督,开展对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的核查和动态监管,依法追究责任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电子商务企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和解决示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出台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土地、税费、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推动政策落地。
(四)扩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与培训,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利用各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增强企业投资,引导群众参与,不断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农村商贸流通的社会参与度。
(五)加强规范管理
充分发挥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文旅等部门监管职能,促进全县农特产品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六)政务公开透明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公开实施方案、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等,设立征求意见和举报窗口,公布监督电话,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严格监督考核
为确保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把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的年度目标,并实施跟踪监督,统一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动作迟缓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
(八)组织验收总结
在项目实施中,项目涉及部门及乡镇要认真收集项目资料,及时对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准备。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各成员部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承办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查审核,作好项目自查和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圆满完成。
为提升我县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出政策、企业来运作、群众紧参与”的原则,紧紧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以“政府扶持、民间参与”的发展思路,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和提升改造农村网络设施、镇村服务站点和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连接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农产品买卖难”和“工业品下乡难”等难题,做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扶持农村青年创业,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使农民能够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红利,实现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目标
根据我县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物流配送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实施“永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结合我县云集生态园、黄土地民俗生态园、马坊镇东仪生态农庄、永平古镇、樊家河锦川海滨河小镇、槐山旅游度假村等文化旅游资源和苹果、核桃、槐花蜜、挂面、小杂粮、剪纸画等产业资源,对我县主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进行包装、加工和网络宣传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通过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健全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农产品能进城、工业品能入户,配送能力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流通效率极大提高。在我县建设一个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12个镇级电商服务站(7个镇办和5个便民中心)及90个村级电商进农村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便民服务、居家养老等功能,争取使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50%,农产品的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在县城中心区建设O2O农特产品展示馆;积极引入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网上销售提供服务;对镇办、便民中心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进行开发、改造、服务和管理。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整合全县电商资源,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层次,提高知名度,扩大电商规模。
(二)建设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促进网上卖出农产品。一是推进网销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好农夫、温氏集团、蓝清等县内农业龙头企业强化“互联网+”意识,建设自身电子商务网销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络旗舰店、特色永寿馆,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整合资源创建品牌。依托江苏靖江对口支援优势,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体系建设,引导县内农业龙头企业整合开发我县优势农产品,创立永寿农产品品牌并进行质量认证,培植创建一批能够体现“永寿特色”“永寿味道”和“永寿记忆”的地方特色、网络畅销的农产品品牌。三是培育壮大网销主体。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培育重点,加强电子商务业务培训,支持鼓励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开展网络销售,培育壮大创客群体,推动网上创业和全民创业。四是加强网上营销推广。鼓励企业和创客通过自营网店和借助第三方网络团购促销平台,适时开展农产品网上宣传、促销活动,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三)建设农村电商消费体系,引导农民网上买产品。一是扩大宣传推广,培育农村电商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让广大农民触网、懂网、用网,感受互联网带来的智能化、便捷化,在体验中逐步树立新的消费观念,提升网上消费意识,形成电商消费新理念。二是强化消费体验,培养农村电商消费习惯。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农村便民商店和农村e邮等商店进行电子商务改造,实现线上线下消费相结合的体验和服务;引进农村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企业在我县设立电商平台旗舰店和电子商务农村体验店、智慧商店,为农村提供便捷的电子商务消费、服务和体验。三是延伸服务触角,扩大农村电商应用范围。在加快推进农村网上购物的同时,在农村体验店、智慧商店逐步延伸现金存取、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快递包裹存取等服务功能,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扩大应用范围。
(四)建设农村电商基础服务体系,夯实电商发展基础。一是加快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建立适应农村电商产业的多层次物流网络,运用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促进县邮政物流、京东快递物流以及线路班车开通镇村物流,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在镇村设点,建立镇村快递代收代发网络。同时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加大在永寿的投送能力建设,提升冷链物流及跨境物流配送水平。二是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建设。推动高速宽带网络进农村、进社区,完善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设施,提高网络覆盖面,实现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通信网络,保障农村电商企业发展需要。三是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整合就业、教育、扶贫、农林、科技和县级财政补贴等资源,以电商产业园、电商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具备电商培训机构授课,常态化大力培训农村电商人才。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农业企业员工、贫困群众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提高网购、网销技能。同时,积极引进外地农村电商人才,吸引更多电商管理、技术、运营人才来我县创业发展。四是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优良环境。加强信用认证等配套服务建设,促进快递物流、金融服务、认证等服务机构为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服务,逐步建立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支撑服务体系。
(五)建立非标化农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创建具有永寿特色的电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体系,建立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制度、诚信守法监督巡查制度等,支持特色产品与国内一流的标识技术进行深度合作。永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产品供应商和电商企业的诚信评估,命名表彰一批诚实守信企业,以金融业征信平台为依托,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造永寿县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县网商信用水平。
四、投资规模、资金安排及效益预测
投资规模:20XX年5月到20XX年6月共计投资2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5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或社会筹集。
资金安排:严格按照中央、陕西省、咸阳市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执行:
一是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加强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加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农村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县、镇、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不低于60%,即900万元。
二是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实用、节约原则,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即225万元。
三是培训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0%,即150万元。
四是镇村级服务站点建设。12个镇级服务站(7个镇办,5个便民服务中心)、90个村级服务点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不得高于15%,即225万元。
效益预测:通过两年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XX年,全县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培育5家以上较大型实体电商企业,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明显提升,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明显上升,农户就近网上出售特色农产品、网购各类工业品,使广大农民群众分享电商发展红利。